兆富公司狂吸金近130億 負責人曾奎銘等152人今遭起訴
兆富公司負責人曾奎銘等人,涉嫌在臺非法銷售「澳豐AA」等境外金融商品,保證年度投資報酬率達8%至15%,去年有投資人無法贖回投資本金及利息,臺北地檢署查出,本案有804名被害人,損失金額近130億,今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銀行法等罪,起訴曾奎銘及成員共152人,陸續有被害人提告。
檢方查出,2020年5月25日,曾奎銘經覈准設立「兆富財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負責人,與目前遭通緝的合作伙伴劉錦華,招募11人擔任總經理、行政副總、副總經理、總監、監察人等職務。隨後,曾奎銘再招募140人擔任經理、副理、協理、業務等職務。
檢方指出,曾奎銘等152人,涉嫌未經金管會許可、覈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在臺向民衆推介、募集及銷售境外債券及基金等金融商品,包括:Ayers Alliance Limited 、Ayers Alliance Asset Management Limted、CityCredit Investment Bank Limited、CityCredit Capital(Labuan)Limited、CityCredi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CityCredit Asset Management CO. Limited 、CityCredit Asset Management(Cayman)Limited、I Wealth Management Limited、STI PF Limited 、Mayfair Pacific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等,保證年度投資報酬率達8%至15%間,商品沒有或極低損失風險,且商品多爲到期返還本金並附加約定報酬,性質類似債券之金融商品。
檢方查出,兆富公司業務帶同被害人前往香港開立帳戶或利用公證開戶,被害人再依業務指示,將申購商品款項以外匯結購美元、歐元、日圓或澳幣,匯款至指定銀行,各購買上開境外金融商品。
接着,被害人再透過兆富公司提供的對帳單,或自行登入網站以確認投資績效,兆富公司從中抽取傭金及介紹費,曾奎銘等人以此方式持續經營境外基金之投資顧問事業。
檢方指出,去年2月起,有被害人陸續發覺無法贖回投資本金及利息,投資金額血本無歸,全案曝光。兆富公司以此方式向多數不特定之人招攬投資之被害人共804人,投資金額換算爲新臺幣後,將近130億元。
檢方已查扣財產包含現金、不動產約13億元,均爲被告等人不法所得或犯罪所得所變得之物,一併聲請法院依法宣告沒收,或發還被害人。
兆富財管顧問公司負責人曾奎銘(左)今遭起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