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富吸金130億 負責人等152人被訴

兆富財管顧問公司負責人曾奎銘(左)遭起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方調查,二○一○年五月廿五日,曾奎銘經覈准設立兆富財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負責人,與目前被通緝的劉錦華合作,招募十一人擔任總經理、行政副總、副總經理及監察人等,後來曾又招募一四○人擔任經理、副理及業務。

曾奎銘與總經理許書維等人未經金管會許可、覈准或申報生效,推介、募集及銷售「澳豐AA」及「CCIB」等數間境外公司發行債券及基金,保證年度投資報酬率百分之八至十五,宣稱沒有損失風險或風險極低,到期會返還本金及約定報酬,性質類似債券。

業務帶被害人赴香港開戶或利用公證開戶,被害人依指示將申購商品款項,以外匯結購美元、歐元、日圓、澳幣,匯入指定銀行購買相關金融商品,再透過兆富提供的對帳單或自行登入網站,確認投資績效,兆富抽取佣金及介紹費。

去年二月起投資人無法贖回本金及利息,八○四人損失近一三○億元,還有被害人陸續提告。檢方偵結起訴,查扣曾由不法所得變現的現金、不動產約十三億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發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