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護機構竟虐10歲童 高市將開罰、護理師開除

位於苓雅區行政中心大樓10樓的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防中心,初步認定護理師及照護員有不當照顧行爲。(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防中心提供/林雅惠傳真)

在高雄某市立醫院附設的重症兒虐長期照護專責機構安置的1名年約10歲男童,今年3月間被送醫救治,醫師發現他身體多處瘀青、眼眶骨折,通報社會局,整起事件因此曝光,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調查後,認定護理師及照護員2名行爲人已違反兒少法,將依法嚴懲6萬至60萬元,其中護理師因事證確鑿,已依規定於今年5月4日開除。

全案起因於高雄某市立醫院住宿型長照機構收治的1名男童,於今年3月29日因有呼吸道症狀主動轉診該孩童原診治醫院治療,醫師發現其右下眼瞼、左胸前及右膝瘀傷有輕微瘀傷,疑有不當照顧行爲,依法通報社會局。

社會局隨即針對主動進行調查並已調閱完畢2至3月的監視器畫面,發現錄影帶內護理師及照護員疑有不當照顧之行爲、數次拍打臉部,因此立即召開專家研商會議,認定2名行爲人已違反兒少法,將依法嚴懲6萬至60萬元。

市府表示,該市立醫院亦將對該長照機構負責人進行懲處,院方並以重大事件處理並啓動院內調查,釐清事發原因及密切觀察該童後續健康狀況。

事發當下,該市立醫院立即成立調查小組,並邀請2位兒少照護專家共同調查,立即評估該住宿型長照機構所有孩童的身心狀況,確認該案爲單一事件;院方立即糾正當事人行爲且將相關涉案人員調離服務單位,其中一名護理師因事證確鑿,經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以違反護理人員法第35條規定處以停業4個月的處分,某市立醫院亦召開人審會審議,已於今年5月4日開除。

此案透過家暴保護資訊系統,檢方已展開偵辦,社會局長謝琍琍已主動致電地檢署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