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款父親不如沒有!扛責任爲親弟着想 長姐上演奪親權大戰

有這款父親真的不如沒有,扛責任爲親弟着想,長姐上演奪親權大戰勝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化名)有個未成年的弟弟,她不滿父親阿國(化名)與弟弟甚少相處,均由母親辛苦在家照顧,父親雖有工作,卻未有經濟支援,讓他們生活十分拮据,後來父親因案入獄又離婚。不料,母親因故過世,就是由她照顧弟弟迄今,不滿父親未盡人父之責,因此訴請停止父親的親權。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父親自從在2012年入獄服刑後,就未曾實際探視或給付扶養費給弟弟,隔年與母親協議離婚,當時就約定未成年的弟弟,由母親擔任監護人,父親此後未實際負擔照顧扶養弟弟的責任。

小萱表示,父親疏於保護照顧弟弟,並且情節重大,沒想到母親在2023年意外過世,此後就她姊代母職照顧弟弟迄今。因此,聲請停止父親對未成弟弟的全部親權,並改由她當弟弟的監護人。

法官審酌,小萱身爲胞姊並與弟弟同住,依法是第二順序監護人,雖尚有第一順序監護人,也就是外祖父存在,但現年已79歲,已無心力協助監護。並且小萱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工作及收入狀況均相當穩定,經濟能力足以負擔弟弟的照顧支出。

法官認爲,小萱是弟弟僅存的緊密家人,雙方長期共同生活,弟弟也相當信任小萱。日前依法判決,由小萱擔任弟弟的監護人,符合弟弟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