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隊小隊長酒駕肇事 記大過調職
臺南市警五分局偵查隊小隊長丁清吉9日深夜駕車行經安南區時,與騎機車的蔡姓女子擦撞,致蔡女手腳擦挫傷送醫治療。事後,員警到場實施酒測,發現他的酒測值高達1.38毫克,全案除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外,丁也被記1大過改調非主管及調離駐地,還連累長官受連帶處分。
警方指出,丁員平時工作勤奮,曾偵破成大女碩士生命案、成大醫院喋血案等,工作表現優異。此次酒駕肇事,他對傷害警察形象深感懊悔,也對當事人及社會大衆表示歉意。
警方調查,9日晚間丁員與家人前往安南區某海產店用餐後,開車準備返回分局服10點至2點的重點查察勤務時,約深夜11點45分左右,行經安南區安中路1段626號前,疑因不勝酒力與蔡女的機車擦撞,致對方手腳擦挫傷送奇美醫院救治。
案發後,市警三分局員警到場處理,並對雙方實施酒測時,不僅發現丁員是「自己人」,酒測值還高達1.38毫克。全案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臺南市警五分局副分局長朱恩銳表示,丁小隊長身爲警務人員,勤前飲酒肇事,嚴重傷害警察取締酒駕的執法者形象,知法犯法,分局已從嚴報請記1大過處分、免除小隊長職務,並調地服務;至於偵查隊長也遭連帶處分,依警政署規定調整非主管職。分局長陳錦文對分局管教不周,向受傷民衆及社會大衆誠摯歉意,並自請處分,將加強員警教育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