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過年前發錢 一次給10萬元 忘記一件事就領不到

申請國民年金喪葬給付者,必須先確認被保險人國民年金無欠費,才能請領。(資料照)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本月陸續發放多筆款項,15日發放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一次5個月,金額爲9萬8805元。勞保局提醒,喪葬給付須在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超過5年不予給付。還有,如果積欠國民年金保費,也要在全數繳清後,才能請領喪葬給付。

國民年金加保期間(65歲前)死亡的被保險人,可由支出殯葬費者請領喪葬給付,以每月投保金額1萬9761元計算,一次發5個月,金額爲9萬8805元。但國保退保期間或65歲之後死亡者,因死亡時不屬於國保被保險人,無法請領喪葬給付。

還有一個條件也必須滿足,就是國民年金保費已繳清。請領喪葬給付者,不限被保險人之親屬,認定對象爲實際支出殯葬費用者,換句話說「鄰居也可以申請」,但如果被保險人積欠年金,必須先全數繳清,才能拿到給付。

部分民衆會問,假設年金欠9萬元,能不能相抵後領回8805元,答案是不行。勞保局要求「先結清再請領」,確定無欠費且符合相關資格,纔會一次性給付。

勞保局提醒,喪葬給付須在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超過5年不予給付。接下來到月底,包括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等,也會陸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