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港的「法拉利」碰瓷? 飼主:走在馬路上很正常

馬匹奔跑在馬路上。(宜蘭縣警察局礁溪分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壯圍鄉日前晚間發生罕見交通事故,1輛行駛在壯濱路3段的白色轎車,忽然被一匹馬撞上,造成右側車門板金凹陷、後照鏡毀損,馬卻僅輕微擦傷,馬的飼主稱「馬是交通工具,走在馬路上很正常」;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所有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此案已轉介調解委員會處理。

8月9日晚上10時許,43歲林姓男子駕駛白色轎車,由壯濱路3段南往北方向行駛,突然有一馬匹自馬場竄出來並由東往西橫越馬路,導致林男煞車不及發生車禍,據監視畫面顯示,馬匹撞上車後儘速跑離事故現場,所幸雙方均未受傷,警方對林男實施酒測,酒測值爲零。

警方獲報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爲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並對邱姓飼主制單舉發,已轉介調解委員會處理後續民事賠償事宜。

馬撞向白色自小客車。(宜蘭縣警察局礁溪分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林男家屬將肇事影片PO上網,網友熱烈討論,笑說「法拉利暴衝了」、「馬蓄意碰瓷」、「馬走馬路」、「馬路本來就是馬的路」、「那輛馬沒打方向燈」、「馬逆向行駛」等爆笑留言。礁溪分局提醒,如有飼養動物,應注意勿使動物自行上路,如釀事故,飼主仍須負相關刑事、行政及民事責任。

邱姓飼主受訪時說,「你的車正面撞馬,不是我們的馬去撞你車的側面」,管理的責任跟肇事責任不一樣,一定要區分!而且林男開車的過程中沒有煞車,已經構成應注意而未注意,飼主說要價70餘萬的馬不是寵物,是交通工具,出現在道路上很正常。

馬撞向白色自小客車。(宜蘭縣警察局礁溪分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