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藏雲端 林秉樞給檢方假密碼

涉嫌對立委高嘉瑜施暴的男子林秉樞,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被駁回後提出抗告,高院14日駁回抗告確定,林秉樞得繼續羈押。(本報資料照片)

立委高嘉瑜遭林秉樞施暴案爆發後,檢方展開偵查,去年12月2日林遭法院裁定羈押2個月確定後,他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被駁回後提出抗告,臺灣高等法院認爲,林秉樞竟然給檢察官錯誤的雲端裝置密碼,懷疑仍保有被害人私密影片及資料,有滅證及再犯之虞,14日駁回抗告確定,林秉樞得繼續羈押。

法院認私密片仍存在

這起震驚社會案件,導因去年11月30日,有「港湖女神」之稱的高嘉瑜在律師陪同下到警局報案,指控林秉樞暴力攻擊且手機有許多被害人私密照片和影片,林也曾藉此脅迫。

新北地檢署展開搜索及約談,並查扣內有影片的「黑色豆腐頭」裝置,但林男疑將重要的關鍵證據、偷拍影片及資料上傳到他的雲端裝置,檢方聲請羈押後,新北地院去年12月2日裁定林男收押禁見,他提抗告遭駁回確定。

遭羈押禁見的林秉樞,卻在12月7日利用在臺北看守所會見律師時「對外放話」,他情緒失控地指責高嘉瑜拿了他400萬及勞力士。引發高嘉瑜委請律師再對林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新北地檢署二度請高嘉瑜出庭,確認提告內容,高確認對林提出妨害風化、妨害秘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八大罪的告訴。

根據高嘉瑜的說法,林可能不只有她的影片,甚至還有其他女性的影片,而且這些照片、影片非常多,這些女性有可能也不知道自己被偷拍,受害者更可能不只是她。但據傳林男已將這些內容備份儲存在自己的雲端裝置。

隱匿行爲動機恐滅證

林遭羈押後聲請具保停押,去年12月29日新北地院駁回,他不服,提起抗告,高院審理後認爲,林秉樞偵查中提供密碼同意檢察官登入其雲端裝置,但經測試卻呈現錯誤訊息,他持有的電磁紀錄有相當理由可認定仍然存在。

高院指出,林對高嘉瑜施暴及偷拍,還曾恐嚇或公開私人不堪情事、訴諸媒體,企圖影響高女,有隱匿事實真相的動機及行爲,如果讓他交保在外,實有造成相關證據難以保全的危險。

高院考量林從2015年起常因細故動怒,屢以取人性命的言詞或持刀、砸物等舉動,恐嚇至親密友,他先前因恐嚇案件,去年10月14日經法院判刑,併爲緩刑宣告確定,不久又犯本案,顯然有再犯及滅證之虞,仍有羈押必要,昨日駁回林的交保聲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