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有爭議 林金貴3律師力拼上訴
冤獄平反協會協會執行長、律師羅士翔(左)強調,高雄高分院再審更一審判決完全沒提出對林金貴的客觀證據及新事證,絕對會繼續上訴,證明林金貴清白。(袁庭堯攝)
林金貴3日力拼自由翻盤,陪同出席的家人及冤獄平反協會律師聽判後均感錯愕,全數黯然離席。律師強調,全案至今仍無找不到林男犯案動機,高雄高分院再審更一審判決理由都無法直接證明林男涉案,將堅持上訴。
「只有站在被告席聽判,才知道壓力有多大」林男律師鄭植元強調,本案絕對上訴到底,3名律師將會證明林男的清白。
協會執行長、律師羅士翔表示,相館老闆曾作證表示確實曾替林男拍證件照,拍攝時也沒修改林男髮長。曾與林男同受羈押的兩位收容人出庭時也證稱,林男收押後曾表示並未犯下此案。但更審結果並未採信上述對林男的有利證據,實屬遺憾。
羅士翔指出,相館老闆曾說明,證件光碟片內的圖檔存檔時間是相館製作大頭貼的標準程序時間,當然不能證明拍攝日期。另外,高雄攝影同業公會也曾向法院說明業者拍攝流程,以及不可能修改客戶頭髮長度的原則。
羅士翔表示,合議庭判決中完全沒提出客觀證據及新事證,最重要的犯罪動機也沒有。林男與王姓計程車司機究竟有何冤仇或糾紛?犯案動機爲何?車上有無林男毛髮和指紋?林男被捕時、身上有無尋獲槍枝?全都沒有答案。
「林金貴是慣竊,有許多不良紀錄,但不代表他會殺人!」羅士翔指林男2019年另涉及臺中一起賓士車竊盜案,被診斷出有邊緣性智能,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依竊盜罪判6月、易科罰金18萬元。但林男過去開庭時曾表示自己連飯都買不起了,哪裡有錢買槍犯案?
針對合議庭認爲林男犯案後迅速駕車逃逸至臺南縣佳里鎮,羅士翔反問「案發當天現場有車輛失竊?林金貴哪裡有車可以開?」
面對林男髮長爭議,羅士翔認爲,就算如林男胞姊所述、案發後1個月才剪髮,也不代表林男在案發時、髮長如查緝專刊畫面中犯嫌的及肩模樣。
羅士翔強調,此案會待收到判決後,繼續爭取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