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500萬交保…黃揚明曝法院說法有貓膩 再喊話王浩宇「安靜一點」

桃園市前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貪遭桃園地檢署調查,交保後步出桃園地院,面帶微笑、不發一語上車離開。記者葉信菉/攝影

桃園市前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桃園地檢署昨(6日)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未裁定羈押禁見。面對這樣的結果,資深媒體人黃揚明也提出質疑。

鄭文燦之所以未被收押,桃園地方法院提出的解釋爲:「本案之案發時間距今長達7年之久,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已詳如卷內所示,認無羈押之必要。」黃揚明對此則在臉書發文指出,「爲什麼發生這麼久了、有監聽及蒐證照片,但賴總統上任後才啓動?」引起不少網友討論。

另外,民進黨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表示,以鄭文燦的身分,合法的政治獻金都收不完了,何必要收非法的?對此,黃揚明也認爲,王在這種時間點「最好安靜一點」,因爲除了政黨以外,一般政治人物合法的政治獻金只有在參選公職期間才能收,鄭文燦最後一次有資格收受合法政治獻金的時間是2018年連任桃園市長期間,之後就不能再收了。

現在外界相當關注鄭文燦的狀況,他也透過Line訊息,謝謝友人關心,並強調「從政以來,公而忘私,不貪不取,這是我很珍惜的價值」,他會在司法調查的過程,捍衛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