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方要求看2度簽結簽呈 檢方:當時遇到瓶頸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9.12公頃的工五擴大市地重劃案收賄500萬,鄭文燦14日第3度出庭,法院勘驗會議紀錄錄音檔的摘要。鄭文燦庭中指自己決議是依照營建署的指導做成,檢方則說,聽完錄音就知道均有所本,鄭文燦則反指檢方斷章取義。(陳麒全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9.12公頃的工五擴大市地重劃案收賄500萬,鄭文燦14日第3度出庭。辯護人要求檢方提供2度簽結的簽呈,認爲內容對鄭文燦有利。檢方則說,當年2度簽結是遇到瓶頸,請調查官再行調查。
辯護人表示,檢方應提供完整的卷宗,保障被告的訴訟防禦權及訴訟權。鄭文燦也說,他有知悉、閱卷的權利,相信檢方當年應該合法簽結,如果溢出法律外,應該也被檢視。鄭文燦有說,自己在押時,許多對他不利的報導,但他也沒有交保後就指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
檢方則說,當年2度簽結,是因爲案件偵辦遇到瓶頸,才請調查官再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