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第3度開庭 檢方曾2度簽結是攻防重點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9.12公頃的工五擴大市地重劃案收賄500萬,14日第3度出庭。(賴佑維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9.12公頃的工五擴大市地重劃案收賄500萬,鄭文燦14日第3度出庭,先前開庭時,律師團2度向聲請桃園地檢署提供2度簽結鄭案的卷宗,但尚未取得,預料是交鋒重點。

桃園地檢署2017年起偵辦鄭文燦案,卻2度認爲犯罪嫌疑不足而簽結,律師團認爲,簽結卷宗勢必是對鄭文燦有利的證據,因此希望檢方提供。不過檢方若認爲鄭案還有泄密、財產來源不明仍在偵辦中,2度簽結的卷宗恐有相關機密,不便提供,也屬正當理由,檢辯交鋒勢必會今天開庭重點。

另外,上次開庭時,律師團認爲檢察官在起訴書中純屬個人臆測,且夾敘夾議混淆事實,更讓檢察官動怒,反批「不是隻有excel檔」。鄭文燦也稱,當時僅有他和廖俊鬆在會客室,廖怎麼可能不明示要行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