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羈押47天速速起訴獲釋 恐是為這樁…

鄭文燦涉貪羈押47天就速速起訴移審,昨晨交保獲釋步出法院前,特地脫掉囚服換上原先的衣服,身形明顯消瘦。記者陳恩惠/攝影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涉貪,今年7月11日起羈押在桃園看守所,桃園地檢署前天上午偵結起訴並求刑12年,移審桃園地院合議庭裁定鄭等5人均交保,由於鄭否認犯行且犯嫌重大,極可能潛逃,家屬76分鐘內便籌出2800萬元辦保,顯然仍具影響力;知情人士認爲案情不單純,恐是有「人」關切,要鄭儘速恢復自由好處理事情、止血。

消息人士直指,讓鄭速速起訴、交保實則爲「有人關切!」,回顧歷來的重案,有哪件會在羈押47天就趕着起訴?就算不想繼續延押,也會壓到50幾天或是羈押期倒數前幾天才壓線起訴、移審,特別是值此司法界人事調動之際,竟莫名其妙地出現羈押被告僅47天就起訴的案例。

該名人士說,外界可能誤會、猜測,如此全國矚目大案速速偵結起訴,是否與司法圈近期的人事調動案有關?就他分析,承辦此案的檢察官陳嘉義、主任檢察官呂象吾這次並無調動或調整職位,除了曾經手過的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今天調升高檢署外,接任襄閱新職的主任黃榮德也是「老桃園」,起訴與否顯然跟人事調動無關。

他也明確指出,正因爲有「人」不想讓更多臺面下的事情再繼續被挖出,也因不知檢方確切掌握到何種資料或重要證據,現階段只有趕緊讓鄭文燦交保出去,就是要讓他趕緊去「處理事情」止血,並在各界多方角力介入下,不讓事態繼續擴大。

鄭文燦羈押47天就遭起訴,移審後以2800萬元交保,知情人士爆料,有人要他快點出來「處理事情」,以免事態擴大。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