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 法官突勘會議紀錄
桃園地院昨第三度開庭審理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涉貪案,鄭文燦(左)抵達桃園地方法院,不發一語。記者葉信菉/攝影
檢辯雙方昨也針對調閱監聽、簽結卷證舌辯,檢方拿週刊剪報,指庭訊尚未公開引用監聽或筆錄內容已遭媒體泄露,也會影響被告以外者隱私;辯方表示無外泄動機,調閱資料屬訴訟權利。
鄭文燦昨提早廿分鐘抵達桃園地院,未接受媒體訪問。鄭文燦妻子林俞汝、兒子到場旁聽。開庭時律師團表示,本月三日才取得廖家所有人十七片偵訊光碟,五天後纔拿到五次會議紀錄光碟,其中有雜訊聽不清,音檔編碼錯誤,要求完整比對後再開庭勘驗。
法官表示與書記官三人花二週聽完六次會議紀錄且有逐字內容,律師團勘驗逾五百小時光碟的動作太慢,未覈准辯方聲請。
接着法官就宣佈將勘驗檢方提供桃園市府二○一七年三月、九月兩次會議紀錄,以釐清鄭文燦是否有主導、協助廖俊鬆的欲自辦市地重劃案,及廖家父子與會時,請託市府協助解編山坡地、向政院爭取國家重大建設專案等重要片段。
律師團針對會議紀錄筆錄內容及譯音,字字糾正、確認,十多分鐘會議錄音,前後花了一百多分鐘確認。
鄭文燦表示,檢方提供音檔不完整,相關會議尚未結束,他也未宣讀決議,就被斷章取義認定他爲協助廖決議改成市地重劃;林口特定計劃案完全由營建署主導,會中決議也是根據營建署建議做成。鄭強調,相關都計案市府均依法並堅持取得百分百同意才能進行自辦市地重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