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今開庭 律師團力爭監聽內容無證據能力
桃園地院今午將第三度開庭審理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涉貪案。此爲鄭文燦去年底第二次應訊後步出法院。記者潘俊宏/攝影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桃園地院針對收賄部分今午將進行第三次準備程序,檢辯雙方仍就起訴內容、主張及答辯方向陳述,律師團連續聲請調閱之前簽結卷宗,屢遭檢方主張「偵查不公開」拒絕,檢辯雙方也將就監聽鄭案是否具有證據能力持續進行攻防。
鄭案起因於檢調原先針對臺塑前顧問廖俊鬆疑似行賄中央部會的貪污案進行蒐證,卻在監聽時聽到「桃園市長鄭文燦」的名字,懷疑廖另涉他案,同步進行蒐證;去年6月初,檢調發動搜索約談行動,先將涉嫌行賄的廖俊鬆3父子及臺塑總管理處前執行副總侯水文等4人羈押,並企圖羈押臺塑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未果,去年7月5日清晨將鄭文燦通知到案,歷經聲押、抗告於7月11日將鄭羈押禁見,全案於去年8月27日偵結起訴。
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涉嫌收賄500萬元遭訴,檢方依涉嫌對於職務上行爲收賄罪具體求刑12年;鄭於8月28日清晨以2800萬元交保後相當低調,從未現身於公開場合,就連舊部署或幕僚都失聯,直到去年12月19日桃園地院首度召開準備庭才現身。
鄭擬妥20點說明首度公開爲己答辯、否認犯罪,希望司法還他清白,表示都市計劃法案的權責單位爲內政部而非桃園市政府,根本沒辦法幫忙,怎可能有合意收賄情事;法官也針對500萬元賄款收受、返還過程提問,鄭表示不清楚會客室發現的手提袋內裝物,但是「心裡有猜想」,在得知廖俊鬆並非如廖自己所說「能代表臺塑」覺得會有「事尾」通知對方來取回未果,只好自己聯絡廖之子並親自送還,他同時也否認有收到廖家父子的600萬元政治獻金。
由於廖俊鬆父子的證詞,清楚將500萬元賄款是以銀行九分紙鈔帶捆綁,再以牛皮紙袋包裝放入提袋送進官邸,收到的卻是以橡皮筋捆綁,直接放入提袋內返還,明顯打開使用過,成爲坐實鄭文燦收賄的重要關鍵,鄭的律師團調閱廖等人偵查卷後,認爲廖俊鬆愛吹噓,筆錄供詞前後不一、與事實出入,不排除是爲了推諉卸責而栽贓嫁禍,同時也質疑起訴書多臆測又矛盾,讓承辦檢察官陳嘉義不僅以15點回應,最後脫口表示,本案金流事證明確,「不是隻有Excel檔案」,意外轉移焦點。
律師團也指,500萬賄款根本是被廖俊鬆「丟包」在官邸,鄭根本不知此事,且從廖力廷夫妻的LINE對話、通話內容譯文,甚至連同案被告楊兆麟的律師團也在楊的庭訊中指出,「從廖力廷與太太黃芷蓁的通訊監察譯文看出,廖力廷送父親廖俊鬆進官邸後,就被指示離開、未留在現場,鄭文燦是否有收下500萬隻能透過『推測得知』,且廖力廷亦稱『廖俊鬆就在裡面吹噓』,並無向鄭文燦提及交付500萬元一事,由此,足認被告鄭文燦與被告廖俊鬆事前及當下就行收賄無合意,更無期約。」
據悉,律師團目前已取得市府有關都計案的會議紀錄、音檔,檢調所有偵訊筆錄及錄音檔,還有本案相關監聽及譯文,由於總時數逾500小時的音檔得耗費許多時間進行比對,以便找出有利鄭的證據進行攻防,律師團曾向合議庭聲請這次的庭訊暫停未果,今天下午要對此部分釐清爭點恐有困難,同時也將持續聲請檢方之前的簽結卷宗,檢辯勢必又要上演激烈攻防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