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徵求意見!貴陽擬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黃嫺
近日,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徵求《關於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其中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的認定,以繳存人家庭爲單位,以個人信用報告和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查詢結果爲準。
該意見稿規定,借款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應處於正常繳存狀態,且至少應在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含異地繳存時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年齡在18週歲(含)至法定退休年齡期間,即男性未滿60週歲、女性未滿55週歲。按國家規定可延長退休年齡的,退休年齡從其規定。具備償還貸款本息能力。本人及配偶個人信用記錄良好。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已按規定支付首期房款。能夠提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符合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標準及執行政策
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爲: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餘額×倍數(25)×繳存係數。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餘額是指申請貸款時夫妻雙方近6個月(不含申請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月末餘額(不含一次性補繳)之和的月平均數。夫妻合計月均餘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繳存係數以借款申請人爲準。繳存累計滿6個月未滿12個月(含)的,繳存係數爲1;繳存累計滿12個月未滿48個月(含)的,繳存係數爲1.5;繳存累計滿48個月的,繳存係數爲2。
貸款期限按照主貸人可貸年限進行計算,最長爲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得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後5年,也不得超過抵押房產土地使用權期限。
如有意見建議,市民請於2024年3月2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郵箱地址:gygjjzhc@163.com)方式反饋貴陽公積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