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行業勞工不打疫苗 勞動部:符合這些要件可資遣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近期大規模接種疫苗,也要求如補習班、幼兒園、長照中心等事業單位從業人員應接種疫苗達8成以上才能營運。(報系資料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近期大規模接種疫苗,也要求如補習班、幼兒園、長照中心等事業單位從業人員應接種疫苗達8成以上才能營運,也傳出不少僱主欲強迫員工施打疫苗,並揚言如果員工不願接種疫苗可能面臨被資遣,對此,勞動部表示,如要以未接種疫苗爲「不能勝任工作」爲由資遣,那要在指揮中心要求接種率達一定以上的事業單位,且勞工無法提出正當理由才能以「不能勝任工作」爲由預告資遣。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副司長黃琦雅表示,如果事業單位屬指揮中心強制要求接種率達一定以上的事業單位如幼兒園、補習班等,僱主可以要求勞工接種疫苗,但勞工也能提如有慢性病、醫師不建議接種疫苗等,或是依年紀未排到疫苗次序,此時僱主不能依不配合國家政策、法令爲由資遣,僱主可以與勞工討論是否要以其他方式提供勞務或採留職停薪。
黃琦雅說,但當員工無法提出合理理由時,僱主也可以與勞工討論是否要採用如視訊等方式提供勞務或採留職停薪,但若仍不可行,則勞僱雙方可以協商合意離職,再不可行纔可依勞基法11條的「不能勝任工作」爲由預告資遣。
黃琦雅提及,要求接種疫苗就如同執業護理師要有護理師證照、餐飲人員要提供傷寒證明等一樣,如果沒有合理原因且無法提供才能依勞基法11條的「不能勝任工作」爲由預告資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