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挫百業 勞工未符合退休要件仍可結清舊制年資
疫情升溫,各地確診數不斷,許多公司營運狀況大不如前,更出現業務縮編,北市勞動局近期常接獲,舊制年資的勞工,擔心未符合退休條件,退休金就領不到了。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結清年資」不用符合退休要件,只要勞資雙方於勞動契約存續期間,員工在法定期間內轉換新制,勞資雙方合意下即可辦理在職結清。
陳信瑜指出,事業單位可與「適用勞退休新制保留舊制年資」的勞工,協議結清舊制年資,並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第3項規定辦理。
陳信瑜說,如申請結清舊制年資勞工職稱爲「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副經理、廠長、董事、監事及執行長」者,則須將相關申請文件先送勞動局審覈,並於結清次日起30日內給付結清金,結清金可由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支應,或事業單位另行籌措給付。
陳信瑜表示,假如舊制結清金是從臺灣銀行信託部開立支票或匯款,勞工也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移入勞退新制個人專戶,每年可參與收益分配,增加自己的被動收入,使退休經濟更有保障。
最後,陳信瑜補充提醒,有關符合上述可辦理動支勞工退休準備金的事業單位,可至勞動局官網(bola.gov.taipei)首頁/企業服務/勞工退休準備金,下載相關表單,歡迎多加利用。
臺北市勞動局表示,要諮詢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制度及相關法令,可洽專人諮詢(勞工退休準備金相關諮詢業務可電洽02-27208889分機2086、2088、2089、3354、3355、3296、3331、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