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編劇控訴《好東西》洗稿,導演邵藝輝:劇本全靠硬編

人紅是非多,電影也一樣。正在熱映的《好東西》,陷入了洗稿爭議。

事件起因是編劇侯蓓講的一個“鬼故事”。

她髮長文透露,“一位編劇”三年前拿出自己珍藏多年並註冊版權的原創劇本,和某製片人合作,劇本內容是講一位單親媽媽和一位浪漫女作家奇妙的“同居”生活。製片人看到劇本表現得十分激動,兩人確定合作,編劇簽約後拿出全集劇本。

接着問題來了,製片人另外一邊合作了某新銳女導演,三方確定合作並簽約,但導演在和編劇溝通修改意見時態度急轉直下,表示劇本“基本上沒什麼可以保留”。

最終,編劇按照製片方意見不斷修改劇本,卻不知另一邊導演已經開始拍攝新電影,等到電影上映,該編劇才發現,“這部電影的人設和主題,與她的劇本是如此相似。”

先說一下侯蓓,她也算是行業內比較有影響力的知名編劇了,曾創作過電視劇《平凡的榮耀》《我們的新時代》,以及2019年的《封神演義》。雖然侯蓓並未指名道姓,但是在《好東西》上映時發這樣的內容,很難不讓人和電影《好東西》以及導演邵藝輝聯繫起來。

盤一下最近上映的電影,符合文中提到的“新銳女導演”、接近“單親媽媽和浪漫女作家”人設的電影,只有《好東西》一部。

之後侯蓓進一步縮小了範圍,她另一條內容寫的是“某薇做賊心虛的女製片人就這樣水靈靈落地跳出來威脅我了”在映的電影女導演少,而女導演+女製片更是隻有《好東西》一部,這部電影的總製片人是麥特總裁陳礪志,而另外兩位製片人是葉婷和吳婷婷,均爲女性。

這幾乎等於指名道姓了。

於是,侯蓓發文控訴的第二天,名爲“半含山-淡疏煙”的人迴應侯蓓,同時艾特了同爲編劇的“馬僞八”。

迴應的內容,一方面明確了侯蓓是在影射自己公司,因爲協議寫的是創作期間不能同時接其他項目,以及明確了支付侯蓓180萬劇本初稿,之後該公司就擁有完全的劇本版權,即著作權。至於劇本之所以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且沒有署侯蓓的名字),是因爲侯蓓的劇本幾經修改達不到公司要求。

值得玩味的是,原本侯蓓的“鬼故事”不過是影射,並未指名道姓,但這位“半含山-淡疏煙”如果真的是電影製片,反倒是弄巧成拙,在另一條內容裡還艾特了導演邵藝輝,相當於主動把帽子搶過來,扣在自己和邵藝輝的頭上了。

《好東西》正在緊張的宣傳期,導演邵藝輝的社交平臺也在頻密的更新內容,然而,截止發稿,導演並未針對“洗稿”質疑給出迴應。

平心而論,在電影行業的各個環節,編劇確實是最弱勢、最不被重視、也最容易被欺負的崗位。就在前不久,參與《隱秘的角落》的編劇剛剛宣佈官司勝訴,打官司的原因是因爲自己沒有出現在編劇名單上。

侯蓓的“鬼故事”何其相像!編劇們大多都很低調,相信如果不是事出有因,侯蓓應該不至於寫這麼大一段文字,給他人作品上眼藥、給自己找麻煩吧!

但這個行業的規則就是這樣,除非編導一體,編劇往往沒有任何話語權,小編劇入行後只能先做“槍手”,也就是幫大編劇寫劇本,等作品上映後,自己的名字基本不會出現在編劇名單中;而即便有名氣、能在作品中署名的編劇,也基本沒有權利干涉交稿後的創作,製片方和導演通常可以隨意更改劇本,甚至在拍攝過程中,都是邊排邊改,所以纔有了“飛頁”這個概念,就是臨時改變了劇情和臺詞後,演員們拿着臨時打印的飛頁表演。

所以,侯蓓講的“鬼故事”基本可以認定確有其事,但能不能拉《好東西》進來對號入座還不好說。

至於爲什麼不能指名道姓,還要說是“鬼故事”?也不難理解,因爲製片方已經買斷了版權,相當於著作權不在侯蓓手上,無論製片方怎麼改、還是直接扔垃圾桶,都和她沒關係了;以及,她提到的原劇本中的“單親媽媽和一位浪漫女作家”的人物關係,在《好東西》裡變成了單親媽媽兼記者和女歌手的人物關係,相信從人物關係到劇情都已經有天翻地覆的改變,可能只套用了一個大體的人物框架,真的對簿公堂,侯蓓的勝率也微乎其微。

最後提一嘴,早在上映前的路演中,導演邵藝輝曾聊過編劇問題,視頻我也放上來。

她談了劇本創作過程,她的創作邏輯,如何先確定人物關係,再去鋪陳人物細節,比如小葉的約會對象,本來沒有想那麼多,後來是想到很多孩子在那幾年上網課眼睛近視了,就把他設定爲眼科醫生,這樣就安排了小葉帶小孩去檢查視力的戲份。以及邵藝輝還提到劇本沒有太多基於生活的參考,就是生編、硬編,實在編不出來了,就休息一下,然後再繼續編。

邵藝輝當時對於寫劇本的分享,不太像是抄襲或洗稿能得到的感觸,所以我也傾向於她是全面寫了《好東西》的角色塑造、人物關係和劇情橋段,這應該算是邵藝輝對洗稿風波有前瞻性的迴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