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南寧商品住房“以舊換新”,補貼來了!

6月17日,南寧市房地產業協會、南寧市房地產中介行業管理協會、南寧市邕有家科技有限公司三方聯合開展南寧市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查看此前內容】。6月25日,商品房“以舊換新”的利好到位了。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南寧市對於“賣舊買新、以舊換新”的個人購房者給予購房財政補貼支持。

具體內容如下↓↓↓

一、補貼對象

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0日期間在中心城區出售自有住房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個人購房者。

二、補貼標準

(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面積小於90㎡的,按已繳納契稅金額的100%予以財政補貼。

(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面積大於(等於)90㎡的,按每套3萬元上限給予財政補貼,如已繳納契稅金額未超以上上限金額,則按實際已繳納契稅金額的100%予以財政補貼。

三、注意事項

(一)出售舊房時間、購買新房時間、繳納新房契稅時間均需在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0日期間。出售舊房時間以在不動產登記部門完成轉移登記的時間爲準;購買新房時間爲合同簽訂以及合同登記備案時間。

(二)購房財政補貼的申請人,應爲購買新房的產權人之一,同時也是出售舊房的原產權人。購買的同一套房屋以其中一名產權人作爲申請人即可,其他產權人不重複申請。賣一套舊房對應只能享受一次“以舊換新”購房財政補貼。

(三)2024年6月1日前已辦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購房人在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含當日)期間註銷合同備案,並以原購房人名義再辦理該套房合同備案的,不在補貼範圍內。

(四)領取財政補貼後,發生註銷合同備案的情形,需先退回補貼款,再辦理合同備案註銷。

(五)按照從優不重複原則,享受本次補貼的同一套房不能同時享受購買新建商品房財政補貼政策、市本級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應屆高校畢業生購房補貼。

(六)購買危舊房改住房、限價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市場運作房和集資房等政策性住房的,不在補貼範圍內。

(七)中心城區具體範圍爲興寧區、江南區、青秀區、西鄉塘區、邕寧區、良慶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五象新區(經開區)。

(八)其他未盡事宜,最終解釋權歸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南寧市財政局。

來源丨南寧住建、南國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