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程爭議案20案 北市府估給付金額7.9億元

臺北市長蔣萬安(見圖)13日赴議會針對「基泰大直案、都更及社宅政策、道路坍塌因應作爲、大巨蛋開發等相關市政施政案件進行專案報告。(陳怡誠攝)

臺北流行音樂中心1.9億元、臺北表演藝術中心2.3億元爭議款引起討論,臺北市長蔣萬安13日赴議會針對重大公共工程爭議案件等進行專案報告,他表示,北市重大公共工程爭議案件共20件,廠商申請金額總計約26億,各機關將從招標過程、契約內容等改善,且遇爭訟案件標的1000萬元以上或重大爭議案件,將組評估小組處理。

蔣萬安指出,北市重大公共工程爭議案件共20件,權責機關包含捷運局、觀傳局、都發局、聯合醫院、文化局和新工處等,廠商申請金額總計約26億7190萬6207元,預估敗訴或調解成立後,屬北市府應給付金額約爲7億9326萬813元,目前無追加預算的需求。

他說,履約爭議發生主因爲工期爭議、契約單價不符市場行情和現場狀況與設計狀況不符、責任不清等,因此從源頭降低爭訟風險,各機關將從招標過程、契約內容等改善,降低廠商對於契約及招標文件的範圍認知與機關有落差,而發生爭訟事件。

蔣萬安點出,今年9月28日修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之後各機關遇有爭訟案件標的1000萬元以上或重大爭議案件,應由各機關邀集法務局、北市府相關人員及學者專家組成評估小組,協助提供相關意見,再由各機關研擬爭訟策略的具體處理方案。

他表示,至於既有的爭訟案件,由法務局定期請各機關匯送案件辦理情形及爭訟策略,必要時請各機關報告說明,以實質管制爭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