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公示需用統一平臺,東莞市住建局發佈物業管理新規

10月8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規範住宅小區重大事項信息網上公示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表示即日起,全市住宅小區重大事項信息網上公示將通過統一平臺發佈。

這一舉措適用於涉及小區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重大事項,要求統一使用住宅小區重大事項網上公告平臺進行發佈,旨在保障業主知情權和監督權,提高業主參與小區管理的積極性,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

以下是通知內容:

各園區(鎮街)房地產管理所,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各物業服務企業,各有關單位:

爲保障業主知情權和監督權,提高業主參與小區管理的積極性,打造廣泛參與、協商共建、公示透明、和諧有序的小區環境,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根據《東莞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就住宅小區重大事項信息網上公示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小區重大事項信息網上發佈渠道

爲落實《東莞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的有關工作要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立住宅小區重大事項網上公告平臺(該平臺爲市物業信息系統組成部分),在東莞建設網-物業公告查詢-小區重大事項欄目統一發布全市住宅小區相關重大事項的公示(公告)。

各有關單位應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廣大業主關注網上公告平臺發佈的信息,確保業主能夠及時瞭解到住宅小區重大事項的有關決策,從而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義務。

二、適用範圍

業主大會會議組織者組織業主對涉及小區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重大事項進行表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東莞市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東莞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成立若干規定》等法規政策,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要求在市物業信息系統公示相關重大事項信息的,統一使用住宅小區重大事項網上公告平臺進行發佈。

三、辦理方式

住宅小區重大事項網上公告平臺免費提供各有關單位使用。住宅小區重大事項需要在網上公告平臺進行網上發佈的,會議組織者在小區現場發佈相關公示(公告)等資料前,應將擬發佈的相關文件(word版及蓋章掃描版)提交至屬地房管所,申請網上發佈。屬地房管所收到會議組織者提交的公示(公告)等資料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發佈至網上公告平臺。

四、工作要求

會議組織者提供的公示(公告)資料應當與在物業管理區域現場公示的信息保持一致;相關公示(公告)文件不應含有與小區重大事項決策無關的內容。提請網上公示(公告)時長應當與現場公示(公告)時長保持一致。屬地房管所、村(社區)應當對會議組織者加強指導、監督工作,協助會議組織者按政策法規和《議事規則》《管理規約》的規定組織業主進行表決及制定公示(公告)文件。屬地房管所、村(社區)對公示的文件提出指導意見和建議的,可在網上公告平臺予以發佈。

五、其他事項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原《關於加強住宅小區重大事項公示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時廢止。

文 張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