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嚴查高價採購背後利益輸送
(原標題:紀檢監察機關強化政府購買服務監督 嚴查高價採購背後利益輸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呂佳蓉
近日,天津市和平區委巡察發現,該區某局對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合理性缺乏科學論證,未認真評估資金使用方法,在一次購買即可解決問題的情況下,連續兩年選擇價格更高的租賃方式向有關部門提供138臺對講機,供防汛使用,造成財政資金浪費。和平區對該問題嚴肅處理,並着力推動該局落實巡察問題整改責任,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推廣政府購買服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點任務,是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機制和財政支出方式的重要舉措,對於轉變政府職能、改善公共服務、創新社會治理、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具有重要意義。從各地紀委監委通報的典型案例看,實踐中,一些單位購買和使用第三方服務審覈把關不嚴格、服務質量監管不到位,造成財政資金浪費、行政效能降低,與轉變政府職能、改善公共服務的方向背道而馳。
有的單位在政府購買服務中,存在“花多花少一個樣、浪費節約一個樣”的惰性思維,對項目必要性合理性缺乏科學論證,“花冤枉錢”問題時有發生。如,上述和平區某局,未組織相關人員對無線對講設備及服務平臺費用做市場調研、市場比價,兩年租賃費用(含通信費)達8萬餘元。而經巡察組調研瞭解,一次性購買同等性能的新設備(含通信費)費用更低,反映出該局沒有真正貫徹黨中央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不深入調查研究即作出租賃決策,致使資金沒有用在“刀刃”上。
有的單位甘當“甩手掌櫃”,對購買服務合同一簽了之。沒有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有效監管甚至完全不管,影響購買服務的質量,最後花錢不少,成效寥寥,出現了社會組織“假服務、真拿錢”“只收錢不服務”現象。如,四川省合江縣殘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與聚愛公司約定在合江縣域修建40個愛心亭,共安置80名殘疾人就業,按照政府搭臺、殘聯監督、公司經營、自負盈虧的原則實施。由於合江縣殘聯監管不到位,聚愛公司僅建成8個愛心亭投入使用,安置1名殘疾人就業。
有的單位超範圍外包本職工作,轉嫁工作責任,極易滋生懶政怠政行爲。安徽省渦陽縣委巡察發現,該縣某局有專業院校畢業大學生工作人員,足以勝任相關業務工作,卻長期大量外購服務。經查,3年購買服務達95.24萬元。
政府購買服務問題表象的背後,隱藏着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深層次問題,極易形成廉潔風險隱患、滋生消極腐敗現象。
“有的單位購買服務‘買貴不買對’,任性的背後往往潛藏利益輸送。”江蘇省常熟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分析,一些黨員幹部把購買服務當作以權謀私的工具,或是大搞權力尋租,利用購買服務項目資源收受社會組織或第三方錢物,或是在日常監督、結算審覈等過程中“睜隻眼閉隻眼”,放任社會組織或第三方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使政府購買服務走了樣、變了味。
爲進一步提高農村飲水質量,2020年4月,重慶市雲陽縣水利局研究決定,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相關檢測機構對農村五戶以上集中供水工程開展水質測評。競爭性比選前,時任雲陽縣農村飲水安全中心主任李某與重慶某檢測有限公司負責人鄔某某商定,以75萬元價格將項目發包給該公司,並要求鄔某某報價89萬元。後經競爭性比選,該檢測公司中標,鄔某某根據約定將14萬元交給李某,李某用於個人開支。
蘇州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周義程告訴記者,尋租及“串標”“陪標”問題時有發生。組織購買環節,潛在承接主體想方設法對購買主體相關工作人員行賄以獲得照顧,而“串標”“陪標”和攻守同盟的存在,加之購買主體與承接主體之間的信息非對稱性,就會導致高價購買、低效服務的窘境。
爲規範政府購買服務,各地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壓實監管部門責任,推動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常熟市紀委監委建立常態化抽查機制,督促民政局、財政局進一步細化“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中購買主體、承接主體相關要求及規定,同時推動建立爲民服務項目監管平臺開展全流程閉環管理。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紀委監委對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開展專項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重招標採購、輕履約驗收”“一購了之”等現象,督促採購單位加強合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