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理由出爐!徐巧芯大姑夫婦涉犯指揮犯罪組織等52罪

徐巧芯大姑夫婦涉犯指揮犯罪組織等52罪(示意圖,達志影像)

立委徐巧芯的大姑劉向婕、大姑丈夫杜秉澄成立後端水房被訴協助詐騙集團洗錢2289萬元,臺北地院將杜秉澄依犯操縱、指揮犯罪組織罪、加重詐欺取財罪共52罪判刑15年,劉向婕52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助理及友人林於倫、吳沂珊各犯加重詐欺取財罪共53罪,各判刑8年、6年。

判決指出,杜秉澄受詐欺集團上層成員TG暱稱「小老虎」之指揮,在2023年1月起籌組詐欺集團後端水房,先後招募吳沂珊、劉向婕,並與劉向婕共同招募林於倫,由杜秉澄操縱、指揮,劉向婕依杜秉澄指示指揮後端水房成員。

杜秉澄、劉向婕、林於倫、吳沂珊與詐欺集團成員2023年7月間謀議,分由詐欺集團成員於8月7日起,陸續對53名被害人實行詐術後,將詐得之款項經由TG暱稱「黃金(阿拉伯語)」操縱之前端水房。

杜秉澄操縱之後端水房交回詐欺集團上層,同時由「小老虎」將泰達幣經由後端水房轉入前端水房,以此形塑前端水房、後端水房及本案詐欺集團上層僅爲虛擬資產與新臺幣間交換之外觀,以此保有上述詐欺取財犯罪所得進而洗錢合計2289萬元。

北院將杜秉澄依犯操縱、指揮犯罪組織罪、加重詐欺取財罪共52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劉向婕犯指揮犯罪組織罪、加重詐欺取財罪共52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林於倫、吳沂珊各犯加重詐欺取財罪共53罪,分別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