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警爲討欠款 教唆黑幫擄人還教導滅證遭起訴

臺北市中山分局勤務中心王姓員警因討債未果,便聯合黑幫暴力討債,東窗事發後還下指導棋,規避責任。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自由、教唆僞證罪起訴王男。(蔡雯如攝)

臺北市中山分局勤務中心王姓員警曾借款給丁姓男子100至125萬元,但遲遲無法討回,今年1月便委託四海幫背景的李姓男子擄人討債,李男夥同5名小弟擄走丁男,拘禁期間多次毆打對方,討要欠款,直至丁男親友報案後,王男纔要求李男將人釋放,並下指導棋,製造轉移債權假象,脅迫他人爲其作僞證。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自由、教唆僞證罪起訴王男。

檢警調查,王男2020年5月間曾借款100至125萬元給丁男,隔年12月間要求丁男簽下185萬元本票,作爲債務擔保,但丁男卻無力償還本金,王男催討無果,便策畫暴力討債,委託在中山區宮廟認識的李男夥同小弟討債,王男也保證,若李男能討回100萬本金,其餘債款就可交由其自行分配,王男甚至提醒對方「丁男人很皮,被嚇到以後就找不到人」。

李男一夥人今年1月誘騙丁男前往新北市三重區某超商,便將其騙上車,控制其行動,將丁男載往八里區某工廠私行拘禁,多次對其拳打腳踢,甚至拿燒燙的熱熔膠鞭打對方,逼迫丁男打電話籌款。

丁男親友察覺異狀後報警,王男擔心東窗事發,立即聯繫李男等人停手,並要求將丁男釋放在中山分局附近,由他與丁男溝通,後續王男也要求丁男到大同分局報案,且威脅對方不能提告或撤銷告訴。

王男擔憂東窗事發,後續也要求李男刪除雙方所有對話紀錄,並要他供稱債權早在丁男被擄走前就已轉移,企圖撇清暴力討債關聯性,後續還以員警身份,威脅不知情人士,僞造假的債權轉讓同意書。

由於家屬報案時,提及丁男與王男有債務糾紛,檢方後續便找來廉政署與檢察事務官協助清查,由於李男小弟並未刪除通話紀錄,檢警也查出王男涉案證據。

檢方指出,王男身爲警務人員,不思正當途徑索討債務,還夥同暴力討債共犯催討欠款,犯後指示僞造證據、教唆僞證,企圖推諉卸責,耗費偵查資源,但考量他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積極與丁男和解,獲得對方原諒,犯後知所悔改、彌補過錯,且催討無果纔會挺而走險,因此建請法院適度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