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 辦公室飆女同事髒話 名校女師判拘役30日
中市某高中林姓女老師2023年與女老師「小美」爭執,怒罵五字經等。法官依誹謗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臺中市某知名高中林姓女老師,去年3月間在辦公室與女老師「小美」起爭執,指責「小美」散佈她遭人強暴、不孕等不實情事,並對「小美」飆罵一字經、五字經及「賤人」、「妓女」等。「小美」不甘受辱提告,法官以林師坦承犯行,審酌學經歷及經濟生活狀況,日前依誹謗罪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檢方可上訴。
林女與「小美」都是中市某高中老師,42歲林女去年3月10日中午在辦公室內,與「小美」因細故發生爭執,林女指責「小美」向學生及老師散佈她被人強暴、不孕等不實言語,過年還到她家辱罵她家人,林女並當衆對「小美」飆罵一字經、五字經,及「賤人」、「妓女」等不雅穢語。
「小美」不甘受辱提告,且不願和解。林女在警詢、檢方偵查中都自白坦承,公開指責「小美」到處說她被強暴,並口出穢語辱罵「小美」等;「小美」及現場多名老師也作證,檢方依誹謗罪起訴林女。
法官審酌林女爲人師表,僅因職場細故,不思理性溝通解決,在學校辦公室以不實言詞內容及不雅穢語辱罵女老師,嚴重貶損對方的社會評價及個人名譽,並造成傷害,且雙方至今未達成和解。
法官考量林女平日素行良好、犯後態度及學經歷、家庭經濟生活情況等,審結依誹謗罪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檢方可上訴,被告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