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抽查玩具 13件不合格

市面推出多樣玩具家長選購,爲維護兒童健康,臺中市府抽查玩具商品。(臺中市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兒童節將來臨,家長想挑選玩具當作禮物小朋友驚喜,但在網路實體店面購買玩具,應注意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中文標示;臺中市府抽查玩具商品,從去年6月至今年3月查驗170件,其中不合格有13件,要求業者改善,逾期未改善者,依法查處2萬至20萬元罰鍰。

逾期不改善最高罰20萬

市府表示,不合格的玩具以未標示「原始製造商名稱地址」、「主要成分材質」及「警告字體過小」等最多,依《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提醒通路業者不得販售未標示商品檢驗標識、安全玩具標誌及標示不清的商品。

此外,近年國內外出現兒童誤吞玩具案件,其中以「巴克球」磁力強、體積小色彩豐富,兒童誤食案例最多;經濟部自2019年10月起已將「巴克球」列爲應施檢玩具商品,需檢驗合格才能銷售,列入加強查覈對象

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提醒,針對新興玩具如「史萊姆黏土玩具、「指尖陀螺」、「巴克球」等,近期發現國內外已有出現新興使用玩具事故,家長應多多留意孩子的使用情形

認清標識當心誤食零件

標準檢驗局指出,具延展性的「史萊姆」黏土玩具,可能添加硼砂,長期接觸使用易引發過敏性皮膚炎,應注意使用時間,使用後應立即洗手;部分「指尖陀螺」零件容易掉落,發生兒童誤食零件案例,如有零件掉落或損壞應停止使用。

臺中市經發局強調,父母選購玩具時,應先確認玩具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注意是否附有詳細的中文說明、挑選安全材質並重視警語,勿將非適用年齡玩具給幼童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