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 扁蔡玩弄權力遊戲 葬送司法威信

中時社論

前總統陳水扁針對纏訟已16年,卻因其稱病而停審6年的國務機要費案,以爆料方式大張旗鼓召開記者會,公開21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饋贈的支出,自證沒有貪污。當陳水扁一口氣公佈這些「內幕」時,似乎造成了某種震撼效果,但經過這兩天的沉澱檢視後,相關事證的真僞是非逐漸浮現,反而再一次凸顯這又是陳水扁以政治架空司法,與民進黨大玩恐怖平衡的老伎倆;更印證了在民進黨執政下,司法既關不了阿扁、也審不了阿扁、更管不了阿扁的荒謬難堪。

王丹主動向阿扁要錢

陳水扁爲何選在這個時候又大動作喊冤、還公佈了把許多名人都拖下水的清單?深諳司法實務的陳水扁應該清楚,法院審理講求證據,而且必須要在法庭內依法定程序調查,他在法庭外講得再多、再精彩,也無法作爲法官審判依據,也不能影響審判結果。而阿扁又屢屢能獲得保外就醫的「保障」,因此根本不用出庭受審,可見他的用意並不在透過正常的司法途徑改變審判結果。

事實上阿扁這次所爆的並非新料,正是高院更一審無罪判決理由,但2012年遭最高法院「打臉」指違背經驗與論理法則,撤銷更一無罪判決發回高院第二次更審。此外,扁所稱21項機密外交項目,此次是否把不能公開的項目泄漏也引發質疑,法界認爲檢方應主動調查釐清。

陳水扁在爆料記者會中所說的國務機要費公支出超過了因公收入,是引用2011年高院更一審「大水庫」的計算法,認定扁等人以僞造文書及蒐集他人發票等不當方法報領的「非機密費」,都用在21項機密外交支出,欠缺不法所有的犯意。

但這種說法及判決理由,最高法院不認同,斥責是明顯違反經驗與論理法則,因爲阿扁、吳淑珍及馬永成等人長年參與機要,怎麼會預知國家將遭遇重大急迫的情況,致窮盡國家法制內管道仍無法取得經費,非要挪用國務機要費?

最高法院指出,當時每年的「機密費」除公用,還有餘額供陳水扁家人私人開銷,在「機密費」充裕的情況下,扁珍還蒐集他人發票來報領「非機密費」,做爲秘密外交用,做法非常不合理。而阿扁在偵查時供述所謂機密外交者只有6件,數年後法院審理時才主張有21件支出,這樣的辯解有違常理,況且這21件支出多與外交無關。至於爆出曾捐贈資助施明德、王丹之事,原因與金額除已在法庭供述,當年亦均有報導,施明德並不知來源是阿扁,而王丹卻是到總統府主動向阿扁提出需求,兩者差別,其理至明。

定期發作的政治心病

對於是否期待蔡英文總統特赦?陳水扁的一貫回答是「沒有期待可能性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透過立法院的修法使國務機要費除罪化,便成了比較可能的替代方案,可是陳水扁涉及的弊案並不只有國務機要費案,光是將國務機要費這部分除罪化,其他案件還是得面臨司法的審判與懲罰。

先前已提案《會計法》修正草案的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呼籲朝野共同面對歷史共業,不要把陳水扁當成政治提款機。問題是,如今究竟是誰在「消費」陳水扁?又是誰在玩弄司法?自從扁保外就醫這7年來,他是真病還是裝病的質疑,社會從未斷過,甚至衍生各種反諷的笑話,社會對此現象幾乎是一種病態的麻木,在野黨其實已經很少去談論。

反倒是「保外」的阿扁,讓民進黨不時陷入必須「就醫」的心病,表面上看是阿扁在要脅、綁架民進黨,實際上蔡英文對專屬於總統的「特赦」權從不鬆口,她又何嘗不是在社會觀感、歷史評價與個人權力這三者之間,與扁鬥智比耐力?如果說讓扁保外就醫還容忍其趴趴走,是一種必須的妥協,那麼讓阿扁看得到卻吃不到的「特赦」,就是蔡英文套在阿扁頭上的緊箍咒;只不過蔡扁二人大玩恐怖平衡,代價卻是葬送了整個司法的威信,但這恐已不在蔡扁二人的考量之中。

說穿了,此次陳水扁的出招並無新意,只不過是扁蔡與民進黨之間定期發作的政治心病。陳水扁能夠生龍活虎大爆料,還不如回到法庭把剩下的案子早日了結;民進黨想修法替阿扁解套,也得依法讓案子好好審完,至於蔡總統會不會特赦,只有她自己好好想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