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前副董莊婉均掏空7.5億! 趕在通緝前報到入監
▲中影前副董事長莊婉均在通緝前今天主動報到。(圖/示意圖/記者姜國輝攝)
中影前副董事長莊婉均被控以土地開發、購買大樓等名義,侵佔中影公款高達7.5億元,最高法院判決8年6個月有期徒刑定讞,其中9個月刑期可易科罰金。臺北地檢署日前發出傳票通知莊女本月13日發監執行,但莊女未現身,北檢14日發出拘票,要將莊女拘提到案。不過,莊女趕在被通緝前主動現身,今天上午到執行科報到入監。
莊女先前以私事爲由,曾向臺北地檢署聲請暫緩入監執行,但被檢方認爲無理由,未准許,檢方12月14日發出拘票,命司法警察前往拘提莊女,預計若未拘提到案,將會依法發佈通緝,最後莊女趕在被通緝前到案,今天上午已到執行科報到。
莊婉均被控自2006年5月起,擔任中影副董事長,卻趁當時蔡正元經常出國,由她代爲保管公司大小章的機會,以投資開發土地、購買商辦大樓、顧問費等名義,挪用中影近7.5億元,支付其購買中影公司的款項、個人信用卡及稅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