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協:針對關鍵審計合夥人輪換實施過渡期安排 針對向審計客戶提供非鑑證服務實施過渡期安排
財政部近日印發《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性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審計和審閱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有關負責人就《獨立性準則》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獨立性準則》將於2025年7月1日起施行。針對以下兩種情形作出過渡期安排。 一是針對關鍵審計合夥人輪換實施過渡期安排。考慮到《獨立性準則》對公衆利益實體的範圍作出進一步明確,針對審計客戶由非公衆利益實體轉變爲公衆利益實體的情形,對關鍵審計合夥人輪換實施過渡期安排。 二是針對向審計客戶提供非鑑證服務實施過渡期安排。考慮到《獨立性準則》對於向公衆利益實體審計客戶提供的非鑑證服務作出更嚴格的規定,針對在《獨立性準則》施行前,會計師事務所已承接的非鑑證服務,按照《獨立性準則》的規定不得提供的情形,以及由於《獨立性準則》對公衆利益實體範圍作出進一步明確,使審計客戶由非公衆利益實體轉變爲公衆利益實體,且向其提供不得向公衆利益實體審計客戶提供非鑑證服務的情形,實施過渡期安排。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