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不認罪!指黃國昌「教室硬上女學生」:是以幽默的方式呈現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不滿媒體人周玉蔻在臉書指稱他「教室硬上女學生」等提告,周女依加重誹謗罪起訴,臺北地院今天開庭,周的律師稱周不是故意犯罪,還指黃是政治人物、曾任大學教授,黃的過去應可受公評,否認犯罪。

周玉蔻的律師表示,周是對可受公評的事予以評論,發文時,黃國昌可能是「未來」的法務部長人選,其人品、人格、經歷可爲善意評論,且周是以幽默、諷刺的方式來呈現。

周的律師說,黃國昌任教職期間與女學生髮生戀情,邱毅早就提過,但黃當時對邱毅開記者會的內容並沒有反駁,也承認與學生超越師生的互動,周女不構成誹謗罪。

周玉蔻的律師說,本案另有民事訴訟,周女被判賠30萬元,理由爲查證不足,周女已依判決給付30萬元給黃。

黃國昌的告訴代理人說,黃國昌已澄清是在學生畢業後才與之交往,周玉蔻缺乏查證,更獨創案情指黃在教室「硬上」,是捏造事實,周玉蔻迄今未承認錯誤,有關臉書、新聞仍持續詆譭黃國昌的名譽,無從與周女談和解。

周玉蔻2023年6月13日在臉書發文「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等,。

黃國昌認周玉蔻的臉書惡意捏造,向臺北地檢署提告加重誹謗罪,另向臺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周求償100萬元並刪除臉書上污衊文章及須刊登本件判決。

臺北地院民庭審理認爲,周玉蔻所提事證不足,認定她的發文已侵害黃國昌名譽,審酌雙方社會影響力,判周玉蔻須賠償30萬元確定。

刑事誹謗部分,檢方偵查認爲,周玉蔻否認犯行,依臺北地院民事判決,周玉蔻的發文確實貶損黃國昌的社會評價,今年6月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玉蔻。

周玉蔻(左)今天出庭不認罪。記者王聖藜/攝影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