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香洲:批捕一起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原標題:珠海香洲:批捕一起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本報訊(記者韋磊 通訊員徐燕 鄧瑩瑩)屢次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對前妻大打出手,經多次訓誡後仍不知悔改……1月18日,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以涉嫌拒不執行裁定罪依法批准逮捕,這是珠海市首例因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涉家庭暴力案件。
時間回撥到2019年4月,張某與妻子王某離婚,離婚後的張某多次對王某實施辱罵、毆打等暴力行爲,並跟蹤騷擾。王某不堪忍受,於2023年10月向珠海市香洲區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經調查後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此後,張某在街上偶遇王某,駕車追趕並攔停王某,隨後持棒球棍毆打王某及其同伴。
爲此,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法院也對其進行了嚴厲訓誡和警告。在拘留所內,張某寫出書面保證,表示今後不再做出類似行爲。但拘留期滿後,張某再次向王某發送刀具照片、農藥物流信息等大量死亡威脅信息進行騷擾。珠海市香洲區法院經二次訓誡未果,決定對張某司法拘留,並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2024年1月,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以犯罪嫌疑人張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向珠海市香洲區檢察院移送審查逮捕。
承辦檢察官全面審查證據,積極引導偵查,調取覈實人身安全保護令送達日期、王某多份報警回執和門診病歷、工作地點監控錄像、同事證人證言等證據,認定張某在法院制發人身安全保護令後仍繼續對前妻王某實施騷擾、毆打、威脅、辱罵等行爲,且經公安機關和人民法院勸導、訓誡、處罰後仍拒不改正,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拒不執行裁定罪。
“雖然犯罪嫌疑人張某在審查逮捕階段表示自願認罪認罰,但考慮其有故意犯罪前科,且經公安機關和法院多次訓誡和處罰後仍拒不改正,行爲惡劣。”承辦檢察官表示,該院依法以涉嫌拒不執行裁定罪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批准逮捕。(韋磊 徐燕 鄧瑩瑩)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