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109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10月1日起申請

竹市低收入學生助學金即日起至10月25日受理申請。(圖/新竹政府提供)

振道記者蔡文綺/新竹報導

新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即日起至10月25日受理申請,設籍竹市的低收入戶學生,備齊資料公所申請,經審覈資格符合,國小學生可領5000元、國中學生7000元、高中職1萬4000元,大專院校學生2萬元的助學金,請民衆把握時效申請,別讓權益睡着了!

爲維護弱勢家庭學生的就學權益,市府藉由補助助學金的方式,減緩低收入戶家庭的經濟壓力,且審查標準並非看學業成績而是採身份資格認定,凡設籍新竹市,持有本市區公所109年度核發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年滿25歲(含)以下,並持續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及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在學之低收入戶學生家庭,且沒有重讀、延修(畢)、轉系降讀者學期核發5,000至2萬元不等的助學金。

市府教育處也提醒,本次申請日期自109年10月1日至10月25日止,請民衆握時效於期限內到區公所辦理。另申請助學金時,應備齊公所核發之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國中小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高中以上學生請檢附有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或註冊證明書、有效之受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爲加速申請程序,民衆可先至新竹市教育網(http://www.hc.edu.tw)表格下載—特前科獎助學金申請處下載申請表填寫並核章。另爲簡化申請流程,可由申請人在申請表中籤具同意書委託區公所業務窗口代爲查調戶籍資料,減少民衆四處奔波檢具申請資料,有需求的民衆請多加利用

民衆若有任何申請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之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市府教育處、三區區公所民政課,聯繫方式如下:東區區公所電話:03-5218231分機208、北區區公所電話:03-5152525分機230、香山區區公所電話:03-5307105分機244、本府教育處特前科電話:03-5427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