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小黃春節收費出爐 每趟次加收3成爲期10天
竹市小黃春節收費出爐,每趟次加收3成爲期10天。(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新竹市計程車114年農曆春節運價調整方案18日出爐,將比照去年農曆春節期間實施標準,加成計費期間自1月24日至2月2日(大年初五)共計10天,運價按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3成。
市府指出,新竹市政府爲體恤計程車駕駛於春節期間載客之辛勞,且爲避免業者於春節期間向乘客隨意加價喊價,造成乘客權益受損併產生糾紛,市府依例於去年12月25日邀集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新竹市監理站、新竹縣政府、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計程車駕駛業職業工會代表及市警局等相關單位開會討論。
會決議今年農曆春節計程車運價調整相關事宜,將比照113年春節期間實施方案,自1月24日零時起至2月2日(大年初五)24時止,共計10天,運價照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3成。
交通處表示,春節期間,計程車駕駛放棄休假,犧牲陪伴家人的時間,爲社會大衆提供疏運服務,因此調整運價以體恤其辛勞。春節費率調整方案延續往年標準,並於節前加強宣導,以避免產生收費爭議。
新竹市計程車114年農曆春節運價調整方案將比照去年農曆春節加收3成,加成計費期間自1月24日至2月2日(大年初五)共計10天。(新竹市政府提供/陳育賢新竹傳真)
交通處也提醒,乘客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之收費加價措施,市府特印製中、英、日、韓4國語言收費說明,供計程車駕駛張貼於車廂後座,協助乘客清楚瞭解加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