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卸貨格 2月起客貨兩用車可停

新竹市政府今年2月1日起擴大開放客貨兩用車停放裝卸貨車格,並透過智慧車柱與科技執法管理。圖/竹市府提供

路邊裝卸貨停車格被一般車輛佔用屢見不鮮,新竹市政府去年8月起率先在市區23處「裝卸貨停車格」引進智慧影像開單及科技執法,可偵測、開罰久佔的違停車種,成效不錯, 2月起將增至41格。桃園市則針對裝卸貨專用停車格採累進費率,並將研議請停車計費員協助舉發違規佔用車輛。

新竹市政府推出的「裝卸貨停車格」智慧車柱及科技執法政策,用意在遏止違規車輛停放,並提高週轉率,交通處統計去年8到12月共1萬5570車次使用裝卸貨停車格,一格單日週轉率高達6車次。

不過,市府也接獲民衆反映客貨兩用車也有裝卸貨需求,例如以廂型車載送蛋糕、花束及貨物等,決議自2月起擴大開放客貨兩用車停放。裝卸貨車格前30分鐘提供貨車及客貨兩用車免費停放,第31至60分鐘收費30元,停車超過1小時或其他車種停放,即拍照啓動科技執法,最高罰1200元。

交通處處長倪茂榮說明,智慧車柱可減少開單人力負擔,也感謝新竹區監理所提供貨車、客貨兩用車資料庫導入智慧車柱車牌辨識系統,運用科技就能辨識是否爲違規車種。

桃園市政府針對裝卸貨停車格採取累計費率,每20分鐘收費一次,最高上限停20分鐘計費60元,藉此提高車格的週轉率。

桃園市交通局表示,若發現有民衆違規停放裝卸貨停車格,任何人都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交通局也將研議比照身障車格排除佔用作法,由停車計費員協助舉發,呼籲民衆按車種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