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桃科遭撤銷/1家SRF廠提國賠180億 桃市府拒賠
桃園3家SRF發電廠進駐桃科園區,遭市府二度撤銷入園同意函後,其中的臺灣立方9月中旬向桃市府提出180億元國賠申請。市府昨表示,廠商向中央提出訴願,市府已認定國賠理由不成立,將於30天內寄出拒絕賠償理由書。
桃園市長張善政說,廠商索賠理由無依據,市府會保護市民權益。議員吳進昌表示,依規定3家SRF廠不符合進駐桃科產業,當初經濟部「黑箱作業」,若國賠成立,應該由中央埋單,不能甩鍋給地方政府。
可寧衛能源、臺灣立方、立疆開發等3家SRF廠,前市長鄭文燦任內申請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引發地方反彈。經濟部後來收回推薦函,現任市府團隊今年3月廢止3廠商入園許可,6月遭經濟部撤銷行政處分,市府8月重新裁量又出手撤銷。
桃市法務局昨至議會工作報告,局長賴彌鼎答詢時證實,臺灣立方9月中,向市府提出180億元國賠,對方認爲向經濟部訴願後獲得支持,市府未遵守訴願決定,指控市府多項行爲違法,包括不當廢止入園許可、怠於撤銷廢止污染物排放權許可證處分等,造成公司損失。
賴彌鼎說,針對市府2度撤銷入園許可,臺灣立方、可寧衛能源都向經濟部等單位提出訴願,程序進行中;臺灣立方提出國賠,因訴願尚未有結果,市府認定損害未成立,國賠理由不成立。
臺灣立方昨未正面迴應,據指出,若市府不同意國賠,不排除提出行政訴訟;經濟部已撤銷處分,顯示進駐桃科於法有據,將加強與市府溝通。
可寧衛能源表示,目前除提訴願,尚未有提國賠打算,希望環境部訂定相關的排放標準實施後,能解決民衆對疑慮。立疆開發迴應,既然中央撤銷地方政府的處分,市府應要求業者遵守設立發電廠的標準,而不是再次廢除入園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