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外僑務秘書張希賢性騷擾部屬 監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

駐聖保羅辦事處秘書張希賢性騷擾部屬,監院通過彈劾。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監察院今天表示,原僑委會駐聖保羅辦事處一等僑務秘書張希賢,任職期間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對下屬乙女有過度追求等性騷擾行爲,逾越職務分際,嚴重影響政府及駐外僑務人員聲譽及形象,情節重大,監察院會日前審查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紀惠容、王幼玲彈劾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於乙女未抵任前,向該駐處同仁提及有關乙女私生活不檢點、與會內已婚男性長官過從甚密等不實且負面評論,更在乙女初抵任時暫居在旅館期間,數次試圖擁抱乙女,在乙女已多次表示拒絕追求下,仍利用公務上之機會及權勢,不當追求乙女並對他人訛稱其與乙女有交往關係,令乙女感到害怕、生氣、覺得被冒犯,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

彈劾案文表示,本案經僑委會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小組認定被彈劾人性騷擾事件成立,並指出被彈劾人就情感上對乙女之互動關係,已影響當事人彼此間應有合理之職務監督;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亦駁回其提起之複審。監察院經調查有關僑委會及乙女提供之物證資料與證人訪談紀錄,足認被彈劾人對乙女有性騷擾行爲。

彈劾案文指出,張希賢行爲不僅侵犯乙女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駐外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之規定,情節重大,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之違法失職行爲,有懲戒之必要,依憲法第97條第2項及監察法第6條等規定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