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核酸檢測價格有調整!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調整疾控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粵發改價格〔2021〕216號
省衛生健康委,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財政局:
爲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規範“願檢盡檢”檢測收費行爲,減輕廣大羣衆檢測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會議精神和《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調整疾控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費收費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疾控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費收費標準:
單樣檢測50元/人次(不含核酸檢測試劑費),混合檢測20元/人次(不含核酸檢測試劑費),核酸檢測試劑費按實際購進的集採中選產品價格執行;抗體檢測25元/項。
二、收費標準實行動態管理。我省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調整時,疾控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費收費標準同步調整,由省發展改革委聯合省財政廳直接印發執行。
三、疾控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費屬於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減免收費、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調整徵收標準和坐收坐支。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凡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爲準。執行期間如遇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