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獲11人 涉案200餘萬元 施甸公安打掉兩個涉嫌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團伙

只需動動手、刷刷臉,幫人轉賬、取取錢就能獲得高額報酬?天上不會掉餡餅,掙“快錢”,吃大虧,這種“兼職”已觸碰法律紅線。

近日,施甸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打掉2個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團伙,抓獲幫助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轉移贓款嫌疑人11名,查扣涉案銀行卡8張、手機14部。

該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轄區內有人利用銀行卡轉移電信網絡詐騙資金。隨後,該大隊民警通過偵查發現流竄於施甸縣、隆陽區的兩個團伙。

犯罪嫌疑人爲獲取高額回報,利用自己的銀行卡及他人的銀行卡將電信網絡詐騙資金進行轉移。民警通過對掌握的銀行賬戶流水進行分析發現,2個團伙幫助取款金額達200餘萬元。

經過縝密部署,2個團伙相關人員被施甸警方抓獲。

民警提醒

詐騙分子爲保證自身安全,不會使用自己的相關賬戶轉移犯罪資金,他們常以蠅頭小利爲餌,邀約他人提供銀行賬戶將犯罪資金進行轉移,最終將犯罪資金收入自己的腰包。大家一定要謹記,自己的銀行卡、支付寶等賬戶不要出租、出借、出售給他人,不要因爲自己的一時貪慾以身犯險,讓自己鋃鐺入獄。

本報記者 張恆 通訊員 丁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