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盯臨停未上鎖車輛2周連偷10起 雲林慣竊收押

雲林縣虎尾派出所近日接獲多起被害人報案聲稱車輛內財物遭竊,遂組成專案小組追緝,調閱監視器掌握嫌犯身分,2日晚間持雲林地檢署核發拘票將金姓男子(黑衣者)查緝到案,並查獲贓證物。(圖/ 中央社)

金姓男子近日尋找未上鎖、鑰匙未拔臨停車輛行竊,虎尾警分局2日拘提到案,經查金男2周在虎尾、西螺等地犯下10起竊盜,檢方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雲林縣虎尾警分局偵查隊副隊長蔡岡宏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虎尾派出所近日接獲多起被害人報案聲稱車輛內財物遭竊,遂組成專案小組追緝,調閱監視器掌握犯嫌身分,2日晚間持雲林地檢署核發拘票將43歲金男查緝到案,昨天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蔡岡宏指出,居住西螺鎮的金男騎乘自己的機車,隨機在路上尋找臨停車輛,發現駕駛離開車輛時車門未上鎖或鑰匙未拔進行行竊;經清查,金男在西螺、虎尾等地犯案,2周內犯下10起竊盜案。

警方訊後依竊盜罪移送雲林地檢署,檢方認爲,金男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虎尾警分局提醒民衆離開車輛時應將車門立即上鎖,並不將財物留在車上,隨身攜帶,可避免遭竊嫌盯上;若遇可疑人、事亦請求警方進一步查察,防範宵小危害治安。(編輯:陳仁華)111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