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讓歷史文化名城“活”起來,用起來才能保起來
中新網北京3月2日電 (李小虎 高蕾)本月起,《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正式實施。全程參與條例制定的北京建築大學古都風貌保護研究中心主任秦紅嶺認爲,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一定不是博物館式的、“冰冷式”的保護。城市是一個活的有機體,最好的保護是找到合理的利用模式,“用起來”才能“保起來”。
新版《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於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全票通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由7章77條組成,是對2005年版條例的重新制定。對於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到底該“保什麼”“誰來保”“怎麼保”“怎麼用”有了更明確的解答,其中,“全域保護”的概念以及新增的“保護利用”章節都是新條例的亮點所在。
“建構北京歷史文化名城全面保護機制,源頭保護是起始性和關鍵性環節。”秦紅嶺注重將研究成果轉化爲可行性建議爲政府決策服務,全程參與了新條例的制定工作。
自2017年起,秦紅嶺承擔北京市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基於主題性策略的北京老城建築遺產資源保護現再利用模式研究”。同時,受北京市人大城建環保委的委託,帶領研究團隊通過實地走訪調研、挖掘史料、口述訪談以及對比國內外案例和政策,經過三年多的研究,形成了豐富的研究成果和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在此基礎上,她利用北京市人大代表的履職優勢,結合研究成果,共提出了10項人大建議案。
其中,在《建構和完善北京歷史文化名城全面保護機制的建議案》提案中指出,要在市域範圍內儘快健全對北京歷史文化遺產的全面名錄化管理,深入摸底調查,形成體現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特點的不同層級的保護名錄體系,並提出要健全長效機制、制定配套保護管理辦法、鼓勵主動申報與社會推薦準遺產登錄項目、統籌協調不同類型的遺產進行整體保護等四項具體建議。
該建議已被採納,新制訂的《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第二章“保護體系”中,專設第三節爲“保護名錄”,對普查工作、保護目錄的推薦和審批過程及時間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歷史文化名城不能“冷凍式”保護,要“活”起來
“文物和歷史建築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之一是如何利用、尤其是如何進行可持續性利用。”秦紅嶺說,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一定不是博物館式的、“冰冷式”的保護。城市是一個活的有機體,有人,有生活,有各種業態。最好的保護,其實是找到合理的利用模式,用起來才能保起來。
她認爲,目前,對文物的活化利用主要集中在文化業態,可以探索更多業態引入,進行創新和鬆綁;另一方面,應當思考如何可持續性地利用。
她談到,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光靠政府力量無法完成,應當加強社會參與度。對於文物、歷史建築,應當儘量公益性、開放性使用,但也需要後續的資金維護,可以嘗試歷史建築的“認養”制度,吸納有能力的企業參與保護利用或出資購買第三方服務,以多元化利用社會資金。不過,這種模式要對企業的權利和義務進行明確,考驗“劃線”的能力。
呼籲全民參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
相比2005年的《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新條例在保護範圍、責任劃定等方面有新亮點,明確了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範圍涵蓋北京全部行政區域,做到應保盡保,全面保護和重點保護結合,還寫入“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申報、推薦保護對象”。
秦紅嶺表示,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理念不應該僅僅封存在學者書房裡,而是應該傳遍大街小巷。只有當這些理念成爲一種社會共識時,才能真正把城市古老的文脈留存下來。
在教學和研究之餘,秦紅嶺熱衷於推廣普及歷史文化名城文化。在高校爲師生開設專家講座,在報刊發表專欄文章,通過網絡向公衆介紹中軸線文化知識,在天壇爲青少年宣講歷史文化名城知識……秦紅嶺希望,人人蔘與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實現城市和人的和諧共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