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當前的農地種電規模只是前菜而已

政府力推漁電共生,衝擊環境,圖爲七股大型光電案場。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年來,我國暴力式拓展再生能源,並將眼光朝向擁有大片土地的農漁業上,以「農電共生」爲名,無所節制的設立太陽能板與風力發電機,已危害農業發展。大家期待新政府能檢討現有的作法,非但未有任何修正,尚釋出擴大辦理的訊號。

陳駿季部長稱,外界質疑發展光電好像用了幾萬公頃農地、農業部保護農地不力讓農地流失,實際上精準數字不是如此。目前農地上的光電分四類,第一類屋頂型,最沒有土地流失爭議;第二類是漁電共生,農業部匡列了2萬980公頃,迄今使用1856公頃,僅佔8.8%;第三類是匡定不利耕作區有2162公頃,迄今僅用694公頃,約佔三成;第四類是農地變更做非農業使用,迄今約1710公頃。

根據漁業署養殖漁業放養查詢平臺公佈的最新2024年5月的數據,現有魚塭面積爲4萬1561公頃。在農委會時期2021年所公佈的《養殖漁業白皮書》指出,政府設定2025年再生能源需達30.161GW,佔比最高的太陽能光電設置目標爲20GW,農業部門被分配到9.3GW的光電設置量,其中有4GW爲漁電設置,換算成魚塭面積約爲1萬公頃,約佔我國魚塭總面積四分之一。

然農業部卻悄悄的大幅擴增漁電共生的面積目標,由陳部長前述談話可知,已匡列了2萬980公頃,短短几年目標提高了一倍有餘,等於超過五成的魚塭都被規劃爲裝設光電板的區域。

離譜的是,漁電共生高度集中在七股區一地。引用自由時報去年底的報導,臺南市七股漁電共生案場光電面積有1148公頃,約七股十分之一土地都在種電,設置容量更佔全臺廿分之一。換言之,目前全國漁電共生1856公頃的魚塭中,七股的魚塭比重高達62%。

除了光電板影響農業外,風力發電問題也不遑多讓。尤其是海上設立的離岸風力發電機,也衝擊漁場。例如: 媒體指出,近期離岸風電開發商有意在澎湖海域進行開發,北有臺亞風能提出「環彭一號、環彭三號」兩個風場計劃,開發面積共50平方公里,南邊則有德美風能提出面積達125平方公里的「鍾梅」風場計劃,風場與漁場高度重疊,此舉將對大幅影響澎湖的漁場,引發當地漁民的高度不滿。

澎湖並非個案,過去在竹南、彰化與雲林等地的離岸風電建設,已爆發多次爭議。其中又以彰化最爲嚴重,其外海因離岸佈滿風電設施,讓彰化漁民傳統的流刺網捕魚方式無法運作,且波及潮間帶養殖業。加上海上風機影響航道通行,交通部竟公告禁止漁民在航道內捕魚與航行,扼殺漁民生計。

身爲農業部長不僅沒有善加保護我國優質的農漁業用地,還讓光電開發商無序的在農地、魚塭以及漁場上擴張發電設施。當大家質疑陳駿季有失職守時,只會用冷冰冰的數字迴應,農電共生可用地的使用率仍低,絕對夠用。

陳部長沒說口的是,「現在才種這麼一點電,你們有什麼好緊張的?以後纔是重頭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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