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害父命喪火窟!臺南地院開庭 劉女怒罵檢察官:你去死吧
▲劉女母親在劉女弟弟陪同下到臺南地院出庭時,以女兒生病纔會有縱火的反常行爲爲由,向法官求情。(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永康縱火害父喪命案,11月27日下午在臺南地院開辯論庭時,醫學系畢業的犯嫌劉女,疑難忍長期被羈押,當庭要求審判長速審速結,還不滿檢方及委任律師發言,一度情緒失控大罵檢察官及律師:「你去死吧!這不是我做的」,劉女當庭被審判長制止,要求她控制情緒,法院預定12月18日下午2時30分宣判。
2019年5月16日凌晨,臺南市永康區1棟透天厝發生火警,54歲的劉姓男屋主命喪火窟,屋主妻、兒嗆傷送醫,警、消人員事後調查發現劉姓屋主長女涉嫌縱火害父喪命。
臺南地院承審法官委託成大醫院對劉女做精神鑑定,認爲她防禦性強、辨識違法能力明顯降低;在27日的辯論庭中,委託律師也提交劉女最近寫給母親的信,認爲劉女案發後一直寄信給母親說:「爸爸沒有死、希望北韓團隊能協助她」等語,信中內容已超乎一般人想像。
在庭訊中,劉女明顯對合議庭審理程序感到不滿,多次詢問:「何時宣判?什麼時候可以離開臺南看守所?」,劉女還自我叨唸說浪費她這麼多時間與金錢。審判長說明相關審判程序時,劉女還反問:「剛纔不是說今天可以宣判嗎?」,且對合議庭逐一提示相關證據、詢問檢辯雙方及劉女有無意見時,劉女面露不耐不予回答。
當檢察官陳述起訴案由,包括劉女涉嫌殺害直系尊親屬、殺人未遂及公共危險等罪嫌,劉女突然情緒失控,大罵:「你去死吧!」。審判長見狀,要求劉女控制脾氣,法警也上前制止。
而其委任律師爲劉女辯護,請求法官依所提事證及劉女行爲時精神狀態喪失或辨識能力降低而減輕其刑,但劉女卻不滿律師發言,反而對律師喊稱「你去死、出去、滾、這不是我做的!…」,劉女說這是不公平的,她要求換地方判決,她一定要離開這地方。法官最後諭知預定12月18日下午2時30分宣判。
劉女的胞弟表示,他不知道姊姊發生什麼事?過去他們家庭關係非常好,也願意原諒姊姊,希望法官從輕量刑。劉女母親也爲劉女說話,她以身爲一個母親卑微的請求,因爲女兒生病了才反常,請法官能給女兒最輕的處罰。劉母並認爲劉女狀況愈來愈差,請求法官儘快讓她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