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死3女童 林金德伏法沒胃口吃飯,一槍斃命
2002年,死刑犯林金德懷疑女友移情別戀,得知女友可能躲在基隆弟弟家,他竟然提着汽油去縱火,一把火燒死屋內3名小女孩。林金德被判處死刑定讞,19日遭到槍決,沒有留下遺言。行刑前,林金德沒有胃口吃飯,喝了高粱酒,抽根菸,情緒平靜的走上人生最後一段路。
林金德在2002年7月11日下午,因爲懷疑同居人江姓女子另結新歡,多次要求複合被拒,得知女友可能躲在基隆弟弟家,他爲了泄憤,竟然提着汽油桶跑去縱火把房子成廢墟,女友的兩名姪女和鄰居的女兒在閣樓上逃生不及,葬身火窟,3名女孩均不滿10歲。江姓女子因不在胞弟家而倖免於難。
林金德逃沒多久就被逮捕,大批家屬和民衆不停追打警車,想把車裡面的林金德揪出來痛打一頓,林嫌對縱火燒死3名女童毫無悔意,一審出庭竟還揚言要報復。法官也感同身受,2009年判處死刑定讞,「林金德,你有沒有後悔?」直到記者追問下,林金德輕輕點點頭,終於後悔了。
19日傍晚,林金德終於伏法,也是繼去年12月21日執行死刑後,法務部再度執行槍決的6名死囚之一。
高檢署19日下午通知臺北看守所,隨後檢察官、法醫、法警等人陸續到達北所。雜役將刑場清理乾淨,戒護管理員依程序,將執行令轉交在忠二舍服刑,編號7019的受刑人林金德。林金德戴着腳鐐戒具,通過戒護區中央控制檯,在戒護下,前往刑場執行槍決。
行刑前,林金德似乎有心理準備,已經先換上深藍色的休閒服和黑布鞋,情緒平靜的走向刑場,所方幫他準備最後一餐,有滷味、豆乾等,但是他沒有胃口,碗筷都沒有動,倒是一口氣喝下半瓶小瓶裝的高粱酒、抽根菸,檢察官問他有沒有遺言,林金德搖搖頭,晚上6點40分,法醫爲他注射麻藥,朝他的心臟開了一槍;6點52分確定死亡,遺體由他的兒子領回。
行刑後,臺灣高檢署執行科檢察官錢漢良回到高檢署表示,正義已經彰顯,希望3名不幸罹難的女孩能獲的安息,也希望家屬刻骨銘心的磨難能得到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