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死8至親 陳彥翔判死
新竹市正義輪胎行去年發生縱火奪八命悲劇,法院認爲縱火的陳家二兒子陳彥翔(中)手段兇殘,昨天判處死刑。本報資料照片
新竹地院行政庭長廖素琪指出,經合議庭調查證據,認定陳男對縱火有極高可能造成家人死亡之事,抱持着不在乎、不違背己意的心態,合議庭認爲,陳男有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既遂、未遂、殺害兒童、殺人罪,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等罪的犯意及犯行。
檢警調查,陳彥翔因積欠債務經濟狀況不佳,常與同住父母起爭執,案發當晚陳男因洗碗等家務,與父母爆發激烈衝突,陳男負氣離家,購買廿公升汽油。
陳父打烊將家中機車牽進屋內,返家的陳男又和父親爭吵,隨即將買來的汽油往頂高機工作區及門口機車潑灑,母親聽聞爭吵聲,旋即和媳婦下來查看,父親見店內均遭潑灑汽油、憤而報警。
陳男看到父親報警後大怒,隨即以打火機引燃衛生紙,朝已潑灑汽油的頂高機、機車方向丟擲,由於現場佈滿揮發汽油,火勢迅速引燃,機車也發生爆炸。陳母和陳妻見狀,爲搶救家中幼子,急忙奔上樓,因火勢猛烈,大火不到幾分鐘就燒穿一樓木質裝潢天花板,導致在房內的陳母等八人命喪火窟。
檢察官起訴向法院求處死刑後,合議庭考量陳彥翔手段殘酷,如量處無期徒或較輕的有期徒刑,與陳男主、客觀犯罪情節比例不符,有剝奪生命、使之永久與社會隔離必要,決定量處死刑。
陳彥翔大哥的岳母痛哭說,廿八歲的女兒才嫁到陳家不到一年,就和不到一歲的孫女葬身火窟,身爲單親媽媽好不容易拉拔女兒長大,女兒卻一夜之間丟了性命,實在難以接受。
陳彥翔妻子孃家大姊聽聞判死,仍然悲痛說「八位往生者,我們就有四人,家裡一下子少了四個人,怎麼團圓過節?」大姊控訴,陳家至今不聞不問,連道歉都沒有,甚至拿光保險金、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