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政院、監院釋憲正當性受質疑 學者:大法官若接受恐有放水之嫌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楊智傑曾參與國會改革立法院公聽會。圖/楊智傑提供

賴清德總統宣佈針對國會改革法案聲請釋憲及暫停處分,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團也醞釀提出釋憲,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楊智傑質疑釋憲正當性,包括憲法增修條文寫明,若覆議不通過「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總統和監察院也尚未因行使職權產生違憲爭議,大法官若受理,恐有放水之嫌。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表示,前個階段的覆議案,主要理由在於認爲整個法案「窒礙難行」,但遺憾的是,覆議案不能成立;如果要進到釋憲階段,那就是「違憲不可行」,層次更高,行政院正規畫未來要送請司法院大法官的釋憲解釋工作如何進行。

楊智傑指出,總統、行政院、監察院急着聲請釋憲,應該先研究清楚聲請釋憲有沒有符合法律要件或違憲。卓榮泰說上一次提覆議是針對窒礙難行,這一次提釋憲是針對憲法的爭議,其實二次都用了違憲的理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提出覆議失敗,「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即不能再聲請釋憲。

他認爲,聲請釋憲是一種權力制衡手段。全世界除愛沙尼亞憲法規定,總統提出覆議失敗,可以到最高法院聲請憲法審查,這是該國賦予總統的制衡手段,此外,沒有其他國家允許覆議失敗還可以要求釋憲。

至於總統、監察院提釋憲的前提,要有行使職權的要件,但賴清德總統「根本還沒有做國情報告,還沒有行使職權 ;至於監察院,立法院也還沒做聽證調查,怎麼會說職權已經被影響」。按過去八年「許宗力法庭」的見解,以及憲法訴訟法,對於「行使職權」的嚴格限制,大法官不該接受總統、行政院、監察院提出的釋憲聲請。

楊智傑表示,依法,目前能聲請憲法判決的只有四分之一以上投反對票的立委才能提出,雖然立委還沒有真的行使剛通過的法案,但按過去八年「許宗力法庭」的見解,這些投反對票的民進黨立委,對「立法投票」剛行使職權完,有資格聲請憲法判決,但也要敘明具體違憲理由。

若大法官真的接受其他三個機關提出的釋憲聲請,在不符合聲請要件的情況下,恐怕會讓外界質疑,是不是因爲「自己人」才放水。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以希特勒爲例,批評賴清德總統毀憲亂政,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只要不合總統心意就聲請釋憲,不打算遵守,讓作爲一個法治國家的基礎全被推翻。楊智傑說,從憲法和法律來看,他認同柯文哲所說,不是不合總統心意就可以聲請釋憲。

面對賴清德總統提出釋憲聲請,在野黨有意砍預算反制,楊智傑說,賴清德總統是國會少數總統,應該要跟在野黨合作或適度退讓,不該讓局面走向對立衝突,當總統、在野黨讓衝突升高,對國家不是很好的發展,他不樂見這樣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