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觀光發展!遊艇禁A點上B點下 航港局擬修法放寬

目前法令規定私人遊艇禁止A點上B點下,阻礙觀光發展,航港局表示將修法擬放寬。圖/臺灣港務公司提供

臺灣四面環海,對外貿易以海運爲主,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指出,目前私人遊艇有近1500艘,但相關法令卻很落伍,禁止A點上B點下,也禁止旅客購物,法規綁得很死,阻礙觀光發展,建議修訂船舶法。航港局表示,船舶法修法草案已送交通部;交通部次長林國顯說,將盡速完成修法。

立法院交委會邀請交通部就「智慧航安、智慧港灣(港口)相關計劃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立委林俊憲指出,根據統計,2020年自用遊艇有999艘、非自用143艘;2021年自用遊艇1036艘、非自用172艘;2022年自用遊艇1116艘、非自用220艘;2023年自用遊艇1166艘、非自用278艘。

林俊憲表示,依照目前船舶法規定,非自用遊艇限制採用包船方式經營,要求只能A點去A點回,從臺南出發,不能在高雄下船,必須要回到臺南,且禁載貨物,連載旅客到另一定點出遊,也不準旅客將訂的物品帶上船。

航港局長葉協隆說,非自用遊艇的確是海洋經濟發展重點,相關規定不明確,造成業者營運困擾,目前已研擬船舶法修法草案,促進多元彈性的經營型態,排除不必要的限制;林國顯說,交通部會盡快完成草案修法。

葉協隆會後接受聯訪表示,目前船舶法對於非自用遊艇思維較偏向俱樂部型態,營運範圍較限縮,透過修法可打破規定,更有彈性停靠,因此納入此次修正草案,已在6月4日送到交通部審議,後續將盡速與交通部完成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