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已還卻收1600元超速罰單 竟是車行竄改時間嫁禍?
新北市謝先生4月初向車行租車三天,沒想到1個月後卻收到超速1600元罰單,他表示當時還車時間爲晚上11點,但罰單上違規時間卻是11點34分,懷疑是車行員工自己開車超速所致。事後謝先生跑去車行確認出租約定書,竟發現還車日期被竄改成11點45分,直批車行做生意不老實。對此車行表示,約定書的確有出錯,已給謝先生1600元,其他的不便多說。
只是租個車卻莫名吃罰單的謝先生越想越氣,因爲他沒想到一個月後,竟會收到超速1600元罰單。謝先生說,「如果我沒有看到時間跟地點的話,我會自己去繳,就白白花這1600元。」他說 4月初向車行租車3天,第3天還車時間約是晚上11點,結果超速罰單寫他違規時間是晚上11點34分,超速地點在新莊區中環路三段,臺65線下橋墩。
謝先生指出,「(中環路)是他們兩間分店的必經之路,我覺得是他們員工自己開被拍到。」據悉,該租車行有兩家分店,一家在新莊中正路,另一家在中原路,因此謝先生推測該車從中正路開到中原路,但他事後去車行確認卻讓他更火大。謝先生到租車行跟老闆理論,直接挑明汽車出租約定書上還車時間的「45分」是員工自己竄改的,認爲車行做生意很不老實。
車行員工坦承,「罰單的部分,我們可以釐清是我們的錯誤沒錯,我們當時以爲是車子你還在開,因爲我們從GPS上定位出來。」然後便低調不再多說;不過,只是租個車,卻莫名收到罰單,任誰租車心裡都會不太舒服。(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租車3天收超速罰單,控車行改還車時間嫁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