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 設排富條款
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如要將租金扣除額調整爲特別扣除額,要有排富條款。(劉宗龍攝)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7日審查《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有關租金支出從列舉扣除額調整爲特別扣除額,財政部同意增設「排富條款」、排除有殼族,及同意將扣除額度從現行12萬調高至18萬元,不過在野立委仍期望可以調高到30萬,因此額度等保留,待朝野協商。根據財政部估算,若法案修正通過受惠戶數上看百萬戶、惟稅損最高也達百億元。
財委會審查《所得稅法》第17條,有關租金支出扣除額修正案,朝野立委、黨團共計提出11版本。朝野黨團、立委提案主要有3大修正方向,將租金從現行的列舉扣除改列爲特別扣除額,讓一般採用標準扣除額者也可以多出租金扣除額扣抵所得稅,降低租屋族的負擔;其次,將現行的12萬元提高,包含立委張廖萬堅、吳怡玎、鄭天財與國民黨、時代力量皆提案最高可達30萬元,嘉惠租屋族;以及要有排富規定,如綜所稅級距5%、12%才適用。
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如要將租金扣除額調整爲特別扣除額,要有排富條款,也就是高所得者不可以使用;另外名下有房屋者也不可以使用。
要如何防止房東禁止租屋族申請扣除額,莊翠雲表示,目前房屋政策中有租金補貼,房客有申請租金補貼,房東即爲公益出租人,每個月有1萬5000元免稅;另外現在將要修正的囤房稅2.0對於誠實申報者,也有較低的稅率。
至於財政部爲何同意將扣除額調高到18萬,主要是公益出租人每個月有1萬5000元所得免稅,1年即18萬免稅;此外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房地租金及水費平均數約18萬2676元,因此財政部可接受將扣除額上限提高至18萬元。
據財政部估算,若將扣除限額調高至18萬元,並設排富規定,受惠戶數估計約46萬戶至102萬戶,稅損32億元至71億元;若扣除限額拉高到30萬元,並設排富條款,受惠戶數估47萬戶至104萬戶,稅損46億元至102億元;但是如果扣除額拉高到30萬、不設置排富條款的話,受惠戶數48萬到107萬戶,但稅收損失達54億到11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