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8·07”日月山埋屍案罪犯馬成被執行死刑

2024年5月13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8·07”日月山埋屍案罪犯馬成執行死刑,海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圖爲馬成,其已被執行死刑

2020年10月30日,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馬成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誣告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馬成上訴後,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維持原判對馬成的定罪量刑,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複覈認爲,第一審判決、第二審判決認定的馬成主要違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覈准馬成死刑。

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馬成會見了其近親屬,充分保障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日月山埋屍案案發現場 來源:新華社

據新華網報道,2019年10月7日,海拔3600米的日月山被大霧籠罩。當天,專案組民警在109國道東向西方向33公里處的邊坡旁,起獲一具人體遺骸。經青海省公安廳刑事科學技術研究管理中心DNA鑑定結果確認,遺骸系被害人馬某珍。

2002年3月,犯罪嫌疑人馬海山、王延雄等人經預謀,將被害人馬某珍強行挾至西寧市湟中區一片黑刺林附近進行毆打,並向其生意夥伴索要贖金125萬元,馬某珍乘機逃脫。一個月後,“8·07”涉黑組織主要犯罪嫌疑人馬成夥同馬海山、王延雄、馬登月等6人,再次將馬某珍綁架,挾至湟中區大源一水渠旁,拖拽車下後毆打致死。

暮色合攏,載着被害人屍體的皮卡車,途經拉脊山,行駛至日月山埡口附近停下。凌晨一點,遠處湟倒一級公路的施工車輛正加班進行倒土作業,犯罪嫌疑人將被害人屍體擡出,掩埋至路基下後逃離現場。

2019年4月,在偵辦“8·07”涉黑專案時,專案組發現被害人馬某珍被綁架殺害的線索,隨後將這起命案與涉黑案件併案偵查。

2019年10月,馬成終於首次交代“日月山埋屍案”犯罪行爲。

2020年10月16日,專案組在西寧市湟中區抓獲在逃人員馬海雲。至此,青海“8·07”專案組織成員全部到案。

馬成等犯罪團伙成員受審

2020年10月30日上午,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備受社會關注的“日月山”埋屍案即張成虎、馬成等39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被告人張成虎、馬成一審分別判處無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馬富錄、馬登月等37人分別判處二十三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海南州中級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成虎夥同被告人馬成組織、領導人數衆多、骨幹成員基本固定且較穩定的犯罪組織,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支持該組織活動的經濟實力,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稱霸一方,在西寧城東區、湟中區,玉樹藏族自治州曲麻萊縣秋智鄉白的溝金場、私家車非法營運、百德屠宰場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被告人張成虎、馬成的行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該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張成虎、馬成等人及其成員爲了組織利益,自2000年以來,採取持槍射擊、持刀等手段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作案2起(其中未遂1起),致1人死亡、1人重傷;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作案2起,致3人輕傷;糾集或者夥同他人多次實施強拿硬要、持械隨意毆打他人等尋釁滋事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作案11起,致4人輕傷、1人輕微傷;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暴力、脅迫手段勒索他人財物,作案11起,數額特別巨大;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作案5起,致2人輕傷,具有毆打、侮辱情節;以威脅手段強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作案1起,情節嚴重;開設賭場,作案144場(次),抽頭漁利457萬元,情節嚴重;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暴力、脅迫手段搶劫他人財物,作案1起;持械聚衆鬥毆,作案1起,致1人重傷;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作案1起,情節嚴重;實施違法事實5起。

海南州中級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張成虎、馬成等39人分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強迫交易、開設賭場、搶劫、聚衆鬥毆、誣告陷害、騙取貸款、合同詐騙等罪,經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規定,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及對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瀟湘晨報綜合報道